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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慶節,我和相戀三年的男朋友結婚啦。

我想說,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愉悅的。幸福到哪怕下一刻突然死亡,我也沒有什麼好遺憾的了。

但曾經,我以為我會孤獨終生。

我很早就做好了要進養老院的心理準備。我不相信有人會愛我。

因為連我自己都不愛我自己。

因為小時候沒有一個幸福的童年,我一直敏感憂鬱,內向自卑,沒有一個異性朋友。23歲前沒有任何戀愛經驗。

我以為我這輩子就這樣了。

可我忘記了,越缺愛的人越想得到愛。

於是在大學畢業後,我暗戀上了一起上班的同事。

與其說是暗戀,我更想的是被他愛。

他長相學歷比我要差一些,大男子主義,愛裝X,外省人。

可是那個時候只有他在下班後送過我回家,陪我走過那條黑巷子;也是他在我身體不舒服時給我買了藥,熱了薑絲可樂。

就因為他賦予的一點點好,我單戀上了他。

非常想要跟他談一段戀愛,甚至想到了結婚。

我以為他也是有點喜歡我的,只是因為他就要回家鄉會跟我異地,所以沒有跟我表明心意。

斟酌再三後,我主動發了表白資訊。

他簡單地說,做朋友更好。

人生第一次勇敢的表白,失敗了。天塌地陷般地難受和失落。

我試著收回對他的感情,在發覺我的冷淡後他又開始不經意地撩撥我。我瞬間又被愛火點燃了,我覺得他是有苦衷的。

在他又一次問我有沒有談新的物件時,我開始出奇地憤怒,然後平靜,最後放下。

我終於明白,他不值得。不值得我捧出一顆真心。

他的謊話和假話,讓我看透了他的懦弱和自私。

真愛你的人,怎麼忍心讓你受半點委屈。

真心對你的人,隔著山海也會來見你。

此段愛而不得的暗戀,以苦終結。

但我不悔。錯誤的人是給正確的人讓路的。至少他讓我學會了區分真情和假意。

三個月後,我開始了一段傳統意義上的初戀。

但是時間很短,我們只戀愛了兩天。

我們認識了三天就確立了關係,確立關係兩天後分手。

是的,從認識到戀愛再到分手,不到一個星期。

也許你們會覺得我太過隨便,但我以為我遇到了真愛。

才入職兩天,我就敏感地察覺到他眼神的熱切。他那年已經27歲了,在我之前沒有談過任何戀愛。他說之前從來沒有遇見過像我這樣清純而敏思的女孩。

我跟他講我小時候不開心的經歷,分享我喜歡的音樂書籍。他表示疼惜和相見恨晚。

所以在認識的第三天,在武大校園漫步的時候,在我講到以前黯然神傷時,他慢慢地握住了我的手。

他說我的手很冷,他希望他能給我一點溫暖。

我驚慌失措,也沒有拒絕。

他握得更緊,透過手指我感覺到他的真切和熱烈。

於是我成為了他的女朋友。

喜歡我的人,能發現我身上好的人,我應該也是喜歡他的吧。

能被人愛,已經很難得了。

確立關係的第二天是週日,我就帶室友、朋友和他一起吃了飯。我們好像迫切地需要讓別人都知道——看,我們也戀愛了。

我們這些不開心的人,也可以正常地談戀愛了。

可轉折發生在第三天的中午,他提出要抱抱我。我沒有拒絕。

只是他抱得太過用力,好像他歷經了千辛萬苦才得到了這麼一個擁抱。他緊緊抱著我這個活物,像怕我下一刻就逃跑了。

剛結束這個有點長的擁抱,他的臉就突然湊過來了,目標是我的嘴唇。

一反應過來,我就猛地推開了他。若遲疑一秒,我的初吻就沒了。

一時間,我們都很尷尬。

這個未遂的偷吻,讓我發現我並不喜歡他。在那一刻我生出了逃離的感覺。

於是在我們相識的第五天,戀愛的第二天,我提了分手。

我很抱歉。我不是誰的救贖。我自己也沒有那麼多能量。

我發現我還是更喜歡陽光愛笑的人。我們太過相似,所以我們不適合。

分手後第二天,為避免尷尬,工作也辭了。

他不解,一直追問我為什麼。他有點憤怒,他說他把整個心都給了我,他甚至已經考慮好了跟我結婚。他寫小作文,給我發了長段長段的話,傾訴我有多麼好,他又是多麼喜歡我。

但我無能無力,後來我甚至感覺到了厭煩。透過那些長文字,我感覺到那種在感情上似曾相識的卑微。

但真的抱歉,我不喜歡你。如果我曾經給了你愛的錯覺,那是我無知的錯。

不是你喜歡我就可以了。我才明白過來,我想要的原來是相愛。

一個人單方面的愛是填補不了心的缺口的。愛人比被愛還要重要。

而且大概沒有什麼人發現,這段幾天的感情對我性格的影響有多麼大。

我變得更加開朗了,更加想去外面接觸更多的人,想去外面多走走,不想關在一個人的房間裡自影自憐。

所以,朋友,你現在也走出來了嗎?

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新鮮有趣的事和人,等著我們去經歷。所以,我們都應該心境開闊一些,多笑著去迎接。

也許是因為幸運,第二個月我就遇到了我命中註定的那個人。是的,因為他,我相信了命中註定。

最重要的是,和他待在一起的時候我感覺很輕鬆很愉悅。

所以在路過漢街的那個地下通道時,他伸出了他的手給我,我回遞了我的手。我們,順其自然又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相愛的時光很美好,我是他的初戀。我們彼此都很珍惜。

一個星期後,我們有了初吻,是我主動的,他比我還害羞。

一個月後,我們商量好了三年後的國慶節結婚。

三個月,我拖著他去了賓館。彼此的第一次。

心從來沒有這麼篤定過。而與人相愛原來是這般美好,平靜又喜悅。惺惺相惜又心心相印。即使是每一個平凡的日子裡,因為彼此的存在,就充滿著希望。

我感覺到自己在這段美好的感情中慢慢治癒了。

我有時候會想,一個人,特別是一個女人,到底要經歷多少段錯誤的感情,才能遇到那個真正對的人呢。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的事情只是個例。現在看來,我在感情中其實也沒有吃過太多苦就修成正果了。

我只是想說:每個人都想得到愛情和幸福,只是當真愛來臨的時候,你有沒有勇氣去抓住去抉擇呢。

你有沒有力量,敢去愛一個人,全心全意。

我有。所以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很幸福很幸運。

我曾經想要很多很多的愛,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後來我發現,真正的浪漫其實是從愛自己開始的。

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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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關於愛情的句子:頂著愛你的名義傷害你的都是垃圾,一定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