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子很正常,但是大舅子結婚讓女婿賣掉自己的房子就少見了,而且還是岳母要求女婿以固定價格將房子賣給大舅子結婚,這樣就更少見了,面對這種情況,作為當事人來說,肯定是毫不猶豫地拒絕,這個是沒有任何可以商量的餘地的,而且在拒絕以後還需要和自己的老婆說說這個事情,具體來說:
首先,對於岳母要求自己將房子20萬賣給大舅子結婚,應該當著大舅子的面拒絕。作為當下社會,都在強調做子女的要孝順,雖然現實有些差強人意,但是,這種孝順並不包括孝順自己的大舅子,也不包括毀掉自己的生活去成全大舅子,事實上,大舅子結婚屬於岳母的家事,作為女婿,如果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的時候,可以讓自己的妻子給其贊助一些錢財,但是就算是這樣,也不應該贊助太多,畢竟,生活不是領了結婚證就沒有了後續,領結婚證只是生活的開始,後續的日子還長著,一旦你成為大舅子的“血池”,最後的結果就是兩方面“不是人”。
其次,對於岳母的提議,也需要和自己的妻子說清楚,看看妻子的態度。一般來說,一對男女結婚以後,其原生家庭和新組建的小家庭關係是十分複雜的,既有聯絡又有區別,作為夫妻兩個,做事情應該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小家庭,只有將自己的小家庭過好了,你們才有富餘的能力來反饋各自的原生家庭,但是這種對原生家庭的照顧,往往只需體現自父母身上即可,對於兄弟姐妹,每個人都有手有腳,不應該成為小家庭的反饋目標。
如果你的妻子比較贊同這件事情或者因此和你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那麼你就應該考慮這段婚姻對你的意義了。一個家庭想要長久維繫,想要和和睦睦過下去,夫妻之間同心同力不可少,孝道固然重要,但是孝道不同於愚孝,也不是說你做出了犧牲,就能讓你的另一半和你長久過下去,因為,在她的眼裡,原生家庭才是最重要的,甚至於你大舅子的重要性都遠遠在你們的生活之上,這樣,你們的未來又能夠怎樣。
最後,房子對於一個家庭來說,絕不僅僅是住處那麼簡單,更是生活的最後一道堡壘。在生活中,總會遇到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困難,需要急需用錢,這個時候,如果你家庭條件優越,那麼邁過這道坎當然沒問題,但是,如果你家庭條件一般,這個時候房子就是你的最後手段,雖然“賣房子”不好聽,但卻是很多人解決“急需用錢”的有效方式。
而在孝道上更是如此,一旦雙方的父母生病,房子就是救命錢,這個不是開玩笑,這個時候,“賣房子”才是有意義的,而將房子賣給大舅子結婚,這是什麼邏輯,逗比都不敢提這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