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臘月26了,馬上就要放假了,工資還是沒有一點動靜。這真是想讓人憋屈死啊,明明自己手裡該有錢,但就是拿不到,真的是委屈到想哭。
以前被長輩和老師和書本教育,人一定要有誠信。人只有誠信了,人生道路才會越走越寬,人才會成功,才會得到最終的回報。
於是,自己就有一個人生信條:那就是不想欠別人的。不管是錢、物、情,都不想欠人家的。欠了,就總會心裡裝著這一個事,吃不香,睡不好!
我現在就在想,難道別人不是這樣想的嗎?他們為什麼就會這樣心安理得地“欠著呢”。
有人說,你要想明白另外一個人,你就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把自己想像成他,你就明白他是怎樣一種心理了。
於是我把自己想像成了“老闆”,年底了我員工工資還沒發……可是我發現自己竟然是滿滿的愧疚感啊!我半夜裡睡覺可能就得焦慮醒……
我發覺,自己真的無法感同身受,欠別人錢還沒有心裡負擔的人的心理。真是想象不到啊,那到底是怎樣一種心路歷程和自我心理解釋的啊?他肯定會需要一種自我心理解釋,來覆蓋本來應該愧疚的心理。不然肯定會焦慮,會瘋。
有明白的朋友嗎?給分析分析,欠別人錢的人是種啥心理,他是怎樣欺騙自己以讓自己內心不會有那種深深的愧疚感的呢?
大家有相似的經歷嗎?給分享一下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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