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的女友求助當地媒體,來調解我們之間的感情糾紛,讓我同意跟她分手,從此後互不打擾,被我堅決拒絕。雖然我們相處不到一年的時間,但是我對她是真心的愛戀,無論怎麼樣,我都不想失去她。
我是重慶當地人,由於我這個人長得醜點,也沒什麼本事,年青時又家庭貧困,一直沒有女孩看上我,致使錯過了最佳婚育年齡,成了一條光棍。父母只有我一個孩子,他們年長後體弱多病,相繼含恨離世,只剩我一個孤鬼兒,在這個人間蕩悠。
這些年我做過保安,去過工地,賣過水果,扛過泥沙,乾的都是最髒最累的活,掙到手裡的錢卻是少得可憐。由於整天穿著破爛,就更沒有女人看上我了,曾經也談過了幾個離異過的女友,過不長時間就一拍兩散了,所以人生中大部分時間,都是我一個人孤獨地度過。
直到去年,我經人介紹認識了當地一個同樣是離異的女人,比我小很多,才四十五歲。剛開始她對我很好,溫柔體貼,知冷知熱,讓我體會到了家庭的溫暖。每月我掙的兩三千元的工資,全部都交到她手裡,由她支配。為了增進我們之間的感情,我還給她買了金戒指、翡翠手鐲之類的奢侈品,她從未拒絕過,一律照單全收,之後就更加愛我,多次說要跟我領結婚證,一輩子陪著我。
為了讓我們的愛情生活更加甜蜜,衣食無憂,我除了幹保潔外,晚上在一個服裝城給人搬運貨物,每個月大概有四千多元的收入。我們換了個大點的出租房,裡面裝飾一新,築就了我們溫馨的安樂窩。我還準備透過的自己不懈努力,為她買上一套房,給她一個安穩的家。
可是就當我準備再去大幹一場時,她卻跟我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我已經六十多歲了,人已老邁,連個房子都沒有,工資又那麼低,讓她看不到未來,看不到希望。任我苦苦挽留,她去意已決,完全不念之前深情。我愛她愛到骨子裡,離了她我活不了,因此寧死不願跟她分手,沒有任何緩和餘地。
在接受媒體調解時,她說出了要與我分手的詳情,原來另有一個五十來歲的離異男士對她產生了好感,對方有車有房,年收入有十來萬元,而我年收入才幾千塊錢,還沒車沒房,年齡也大很多,跟我在一起沒有前途。我這才知道,她這是喜新厭舊了,圖人家年輕又多金,不過有一說一,當初她跟我在一起時,就知道我沒有房,一年後才來反悔,已經晚了,想離開我沒門。
她見我態度堅決,哭著跪在我面前,求我放過她,而後佯裝跳河,被拖拽回來,又躺倒地上痛哭流涕,極盡表演之能事。我算看透了她的真面目了,當初她沒有其它目標時,臨時選擇了我這個免費飯票,花光了我所有的錢,等到有新目標了,就想我把拋之如敝屣,想也別想,除非山無稜天地合,才能與她分。
她在這個世界上,有親戚朋友還有新的男人,而我只有她,她是我的全部,我不能失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