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遠嫁的女孩,2008年就跟我老公在東莞認識,拍了幾年拖才在一起的,以前在打工的生活是很快樂的,無憂無慮,什麼都不用考慮,我記得到2014年才結婚,說是結婚其實就是領個證,但是當時我沒有在乎,我認為他對我好就行不在乎這些東西,當時我媽很反對,我也不管,年輕吧,不聽家裡人的話,就跟他走了,嫁到了河源,我不顧我媽的感受,就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地方,來到河源吃還是習慣的,就是人家說客家話我不會聽,2014年我生下了女兒,我媽來過一次,當時她問我後悔嫁那麼遠嗎,?她還是希望我能嫁回廣西的吧,畢竟我們那裡好多女孩到廣東打工嫁到外地的,都回去嫁家裡的,在外不習慣,我是一個做什麼事,不管再難,我都不會跟人家說苦的人,再說我老公家對我還是不錯的,也可能是神經太大條,也是性格開朗,沒那麼多小心思,那時候別人對我好一點,我都會記得人家的情,所以嫁給我老公十幾年了。沒跟我家婆吵過架,。哈哈,現在想想自己還是挺笨的,十年了,遠嫁的我,才發現我虧欠我媽太多,陪伴她的時候也就是小時候那十幾年,現在後悔也沒用,因為她也不在了,每當想起年三十還好好的一個人,還跟她拜年,初一就這樣靜靜的睡了過去,我的眼淚就流下來,我是有點後悔遠嫁了,如果有機會,我可能不會再遠嫁了,虧欠父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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