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該是充滿愛和溫暖的地方,可是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家庭暴力從來都是一個糾纏不清的問題,自古以來就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說法,而家庭暴力也不僅僅存在於夫妻之間。
我剛剛聽說的一個是發生在父子之間。父親五十多歲,是個司機,常年在外面給人跑大貨車,可以說沒白沒黑的,收入也不算低,應該每月近一萬吧。但是幾乎常年在外非常辛苦。而他卻捨不得吃喝,經常就是饅頭鹹菜的湊付,所掙得錢都給了兒子。而就是這樣一個無私付出的父親,每次回家都會被兒子以各種藉口打一頓。其實無非就是兒子想要更多的錢。這件事並不發生在偏遠閉塞的落後地區,兒子也是個接受了基礎教育的正常人,並且有了老婆孩子。現在,父親還是這樣在外面辛苦奔波,至於報警,或者上法院等等他可能根本沒有想過,因為他面對的是自己的兒子,考慮的還有家醜不可外揚,還有孫子孫女等等。面對這樣的事,外人可以拍案而起,告他!可是告了之後呢?所有的後果都得當事人自己承擔。而法律在面對這些家庭糾紛的時候,其效力真的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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