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相戀6個月,終於迎來了這一天:下週你要和別人結婚了。
沒錯,是別人。
從一開始,我們都知道,這注定是沒有結果的愛情。因為你有女朋友了,而我有家庭了。
從肆意的聊天開始,我們不斷地放任彼此情感的拉近,也不斷模糊彼此的界限感。最後,都愛上了對方。
你說你不愛她,我說我對他沒有感覺了。但是,我們都知道,那是一份丟不掉的責任感。
雖然知道總會有那一天的到來,但是當要正式面對的時候,才發現是那麼殘忍。
問題:
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麼辦呢?
心如刀割般的痛苦。我們說好了只做靈魂伴侶,可是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愛情是有佔有慾的,和別人分享愛人,是一件折磨至極的事。
我們沒有資格抱怨,我們都做錯了。而我們身邊的他和她,是無辜的。
所以,辦法只有兩條:
一是一刀兩斷,從此相忘於江湖。
二是繼續承受在一起的折磨,守在對方的背後。
分析:
一刀兩斷,談何容易?
離開也是需要勇氣的。和相愛的人說離別,違背自己的內心,害怕再受到折磨,也不想傷害別人。但是,這需要經歷分手的痛楚,你們用了多久相愛,就要花費多長的時間療愈,甚至一輩子都無法忘卻。
女人天生比男人感性,拎得起,放得下的人,畢竟不多。多少女人在面對這種狀況時,失去理智,歇斯底里。但你要知道,這場戀愛本身就是一種錯誤,你們也預料到會有無疾而終的一天,所以,想想怎麼做,才是對大家最好的方式。
婚姻和戀愛,是兩回事。雖然愛的是別人,但既然選擇了結婚,就要對自己的家庭負責。節外生枝的愛戀,享受過了就適可而止,讓彼此成為最好的精神伴侶,足矣。再深入,就是破壞別人家庭了,婚外情就是這樣產生的。
選擇和靈魂伴侶再續前緣,更是一種折磨。
如果你們真的很愛對方,不捨得放棄,想繼續保持戀愛的關係,就是一件比放棄更艱難的事情。
這種痛苦將持續一輩子,還不如放棄來得痛快。你將要面對他的家庭,他的一言一行都會讓你敏感,你要面對妒忌、無奈、痛苦的折磨。這就是愛上有家庭的人的命運。
如果你有勇氣,就默默地在他身後做一個合格的靈魂伴侶,堅守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分享和陪伴,把對他的愛延伸到他的家人,這樣才能夠一輩子以紅顏/藍顏的身份,不離不棄呆在對方身邊。
結語:
愛而不得,是世間許多愛情的常態。我們會愛上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也會和不愛的人結婚。因為道德,因為責任,我們不得不放棄和愛的人相守的幸福。不傷害別人,是最基本的尊重,愛情這種東西,是一個美好的過程,曾經感受過、擁有過,就已經是一份賜予。感恩和知足,是我們最應該抱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