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發文說,遠嫁的姑娘是父母走失的孩子。
但如果,姑娘在未成人之前,就已經讓父母當成以後的客人,不重視,不愛護,那又有什麼走失不走失的呢?
一個早就被當成客人的人,走哪不是走?嫁哪不是嫁?只要是自已選的,嫁後不管好壞,自已承擔就行,畢竟,哪怕守著孃家,也是被當客人。後啥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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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裡能像親戚家,從小用心對待,好好培養,而不是抱著女孩子讀書也沒用,一看就是笨樣的心態養大,估計很多姑娘不捨得遠嫁,起碼我不捨得,有疼愛自已的父母和哥哥,遠嫁啥呀,未來那麼多不確定,守著孃家是不是能心安些?
遠嫁的部分姑娘,是不是就是因為心裡知道,孃家的態度和做法,所以才在找未來老公時,有意識的找外地的,潛意識就想離開那個從小不被重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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