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問題,一直是百姓比較敏感又關心的問題,據一份調查問卷顯示,老年人再婚確實存在著再婚難、短平快、模式多樣化等特徵。
形成這些特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來自封建傳統思想貞操觀、從一而終的影響、有兒女關於財產糾紛的阻力、有贍養問題、還有法律對老年人再婚權益保護的力度不足等等。
孤寡老人渴望一份情感的寄託,渴望在晚年能享受到“夕陽紅”的幸福是老人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後最美好的願望。
然而,人間不只美好,還伴隨著醜惡的人性,老年人在有再婚的意願的情況下,盲目任性一根筋,不聽從勸告,導致上當受騙的情況不在少數。
如果對方涉及到犯罪,那被騙的損失還有可能追回,對方也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對方利用鑽法律的空子,騙得你無家可歸,你就要長個心眼兒了。
下面這個故事,就講述了這樣一起典型的事件,希望給大家提個醒。
01接到父親的電話,說有喜事宣佈,我趕緊來到養老院
我父親今年85歲了,有退休金,母親去世之後,考慮無人陪伴,和父親商量後住進了養老院,養老院的環境還不錯,我們選擇了一室一廳的格局,父親也很滿意。
雖然85歲高齡,但是他老人家心態好,眼不花、耳不聾,還學會了用智慧手機,玩手機的本事不輸年輕人,平常有養老院照顧,父親也是很適應養老院的生活,我們也就放心了。
父親神神秘秘說的喜事讓我一路上心事重重。
到了養老院,看到父親正在同一名中年婦女眉飛色舞地聊天,我以為是工作人員,也沒多想,哪知道等那個中年婦女走出房間,父親就像我宣佈他要和這位中年婦女結婚了。
02苦口婆心規勸無果,我與父親不歡而散
我對父親說這種人就是來騙老頭錢的,哪有什麼真感情?我問父親她是否要過錢,父親堅決否認。還說我把他們幸福美好的愛情想象成了利益的交換,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稱人家根本沒要過錢,是自己主動借給人家七萬塊錢,對方還主動給自己打了借條。
我很生氣地告訴他是上當受騙了,與他據理力爭,哪知父親鐵了心了,說無論我怎樣反對,他都要結婚,兒女無權干涉老人的婚戀自由。還把我生氣地趕出了房間。
03“黃昏戀”提到彩禮的日程,我與父親矛盾升級,糊塗的父親把我告上法庭
既然要結婚,父親就像像模像樣地辦,他主動向對方提出彩禮的問題,哪知道對方獅子大張口,說按照她們老家的習俗,結婚彩禮要準備一套新房。
父親哪有新房,只有一套與母親居住多年的老房,對方又向父親提出,可以把老房賣了再換新房啊,到時候必須寫上自己的名字。
父親說那套房作為去世老伴兒的遺產,有女兒的一半,要和女兒商量。我一聽這明擺著是騙術升級,指著鼻子與父親爭吵起來,我問父親,你都這個歲數了,人家看上你什麼,還不是想著榨乾你的錢。
哪知看我堅決不同意,父親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必須配合賣房子。
這次那個女人不再躲閃,而是直接與我正面交鋒,說我作為女兒要尊重老人的意願,自己與父親是真心相愛,任何人無權干涉婚姻自由。
她還當著父親的面叫板,既然女兒不同意,那就分手吧。她的激將法讓父親又把我痛罵一頓。
見那個女人走了,養老院的叔叔阿姨紛紛過來勸老人,多數都說,你們不是一代人,沒有共同語言,她愛的是你的錢、你的財產,不是你本人。
聽大家都這麼說,父親也開始琢磨這個事,我問他到底給了那個女人多少錢,父親去找借條,可是借條怎麼也找不到了,大概數字有20萬。
04對簿公堂,對方拿出證據,父親最終人財兩空
父親設計騙來了那個人,我趁機叫她還錢,但是對方堅決稱他們是自由戀愛,不存在騙錢,不能歸還,要不就對簿公堂。
沒辦法,為了追回損失,我必須走法律程式了。
但是,法庭調解時,對方拿出一個筆記本,上面記錄了那個女人與父親同居的時間,次數,並有父親的手印為證,她堅稱他們是事實夫妻,所以錢屬於共同財產,別人無權干涉。
關於這種同居關係的財產糾紛問題,法院調解又另當別論了。
最後雙方各做出讓步,對方退回5萬元,其它的只能作為雙方同居的支出了。
寫在最後:一場高齡老人“黃昏戀”的鬧劇,就這樣在損失了15萬的情況下畫上了句號。卻不得不給我們以警示:
首先:老年人有權利愛,但是也要保護好自己的錢辛辛苦苦一輩子,手裡拿著錢心裡踏實,但是被一段看不清的感情迷惑,落得人財兩空的下場,畢竟會給自己的身心帶來巨大的傷害。
如果說錢財上的損失還是小事,給高齡老人心理上的傷害才是巨大的,發生這樣的事,不管是在小區也好,還是養老院也好,在親戚朋友面前顏面盡失,會讓他們在心理上留下巨大的陰影。所以發生這種事,找專業人士,及時對老人進行心理疏導還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老年人要提高防範意識,正確處理與子女的關係兒女再不孝順也是自己的親人,寧願相信陌生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兒女,這樣的做法是絕對需要深思的。尤其是一些高齡老人,他們資訊閉塞,思維簡單,容易上當受騙,有事情多聽聽兒女的意見和建議,遇到錢財問題,不要一意孤行,給騙子可乘之機。
當然子女也要儘自己所能給予老年人溫暖和關愛,讓他們感受親情,享受最後美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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