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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上傳的沸沸揚揚的,新某報前記者(網上搜了一下,這個媒體的群眾口碑不是那麼好啊,還被央媒點名批評過) 嫁給西藏當地養蜂人,兩人認識43天,馬記者覺得找到了愛情,兩人閃婚。在她的長文裡,如泣如訴,文字功底確實不一般!他說她生了三個娃,她努力養家,她忍受家暴與丈夫出軌!最終一地雞毛,選擇了帶娃離開!因為愛情,所以有很多悲傷,因為愛情,所以也要學會成長!

丈夫又發聲了,稱沒有家暴!婦聯說沒有接到舉報信,公安說沒有接到報警!你不知道事情有沒有反轉,有沒有各種錘,但是曝光於媒體,但是作為吃瓜群眾還是要說幾句!

首先,可能一切悲劇源於她心底的自卑!從網上的圖片看,才女顏值不算出眾,我覺得她可能除了業務方面,源於對自己相貌的不自信,生活中有點自卑!所以在碰到藏民扎西,一個養蜂人文化程度可能不是很高,家庭條件又一般,兩者互補,彌補了她的失衡心理,達到了她心裡的般配,可能這樣才有生活的底氣!這也是她心裡的愛情,她覺得很幸福,可能也真的幸福過!但是他們之間的差距,也必然是他們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時間越長,矛盾必然爆發!三觀合的婚姻是基礎,沒有這個基礎的婚姻,家庭怎能牢固?

其次,母愛促使她女性自主意識的覺醒!當愛情破滅的時候,她選擇了孩子,這是母愛,這是天性!作為一個女人,帶三個孩子(還有一個自閉症)想必也會吃不少苦吧!她的出走是母愛的力量下女性自主意識的覺醒!當今社會,愛情可以沒有,但是一定不能失去的是自我!一個女人有經濟獨立,不必依附於男人,不必必須為了對方而在家庭中做牛馬!一個女人更重要的是精神獨立,他不是誰的附屬品,(北大女大學生包麗自殺事件就是個典型),她應該有自己的精神世界與追求!現在這個社會對女性還是有太多偏見,職場中的弱勢群體,家庭中的主婦角色,在社會事件中常常也是被害者!做一名媽媽難,一名職場成功的好媽媽更難!太多有色眼鏡與輿論,將女性的進步束縛!終於暴力喚醒了勇氣,更多的是母愛喚醒了這個知識分子身上早就應該深埋的獨立女性意識!

愛過了,過去了,落子無悔,畢竟人生不能重來!不管暴力是真是假,這個女性也承受了很多苦難,親人離去,家庭破滅,事業必不如意吧!經歷瞭如此多的她,心裡怎能不苦,但願結局不是一地雞毛,但願你鳳凰涅槃,活出後半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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