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首先是違法行為,但是作案現場隱蔽取證難,報警後,警察也不愛處理,一般認定是家庭矛盾,口頭教育一下就走了。客觀上縱容了施暴者。如果女性不幸嫁給了慣犯,請一定早點離婚擺脫惡魔。
其實充滿家暴的婚姻,很多是戀愛時,女性沒有把好關,施暴者有很多特點都可以作為判斷條件。
1.長期低自尊,感覺自己能力不足。基因遺傳、童年期嚴厲的家庭教育、父母或者撫養人簡單粗暴的言行舉止,都可能導致一個人過度自卑或是自卑與自負交織在一起的複雜人格。在這類人心中,自尊心甚至高於生命。這種性格基本無法逆轉。每當遇到挫折,他們更想透過暴力證明自己的能力,發洩在他認為安全的物件身上。那些有性功能缺失或障礙者家暴可能性更高。
2.有孤立感,缺乏社會支援
有一部分人主觀上認為自己被孤立,遇到負性事件時容易家暴,以獲取家庭或社會支援。還有一部分人則由於早年太受家庭寵溺,形成極端自我的性格缺陷,一有不順就傾向使用暴力。
3.缺乏社交技巧和自我肯定
如果童年生活在有問題的家庭中,如父母或家庭成員間經常用暴力解決問題,那麼這個人就無法習得正常的家庭倫理和社交技巧,成年後的他們仍不懂正確溝通,婚後也不知如何扮演家庭角色,錯誤地認為家庭暴力很正常。
而缺乏自我肯定的人,因為內心脆弱,往往會偽裝出強大(如暴力)的表象來向社會證明自己。
一段美好的婚姻需要有一個認真考察的戀愛作為前提。很多人談戀愛時,只看重對方的顏值,財富等物質條件。其實持續的婚姻更需要良好的品德和不偏激的性格來維持。如果兩個人在戀愛時,就大打出手。不用想太多,家暴是個大機率事件。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有風險,戀愛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