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的餘暉褪盡了晚霞的最後一抹酡紅,夜像一張青黛色的油紙,慢慢鋪展開來。飯桌上,老爸一人獨酌,弓著腰,低下頭,抿上一口賒店老酒。撂下酒杯,舒展地吐出一口氣,咂咂嘴巴。夕陽照著他那張微醺泛紅的臉,突然興致大發,和我們講起了他童年的趣事。
他悠悠道:“我小時候啊……夏收季節,大人忙著割小麥。我騎著個破單車,駝著兩三百斤的西瓜,頂著炎炎烈日,一口氣騎了幾十公里,從河南走到湖北,把西瓜換成小麥,只可以賺五塊錢。熱得渾身都溼透了,汗水從從我的腳下不斷滴落,整個人都像水裡撈出來的一樣。那時我才十一二歲啊,那像你們現在的小孩,這麼嬌氣!”
我沉浸在他的故事,回味無窮,竟沒注意到,我也是他說的那個嬌氣的小孩。我自己又腦補了一下,感覺他們那個年代的小孩過的太苦了,心生感嘆,唏噓不已。我問:“那你那個時候快樂嗎?”爸爸說:“雖然那個時候物質匱乏,但是我過得真的很快樂,很幸福,能填飽肚子就心滿意足了,沒有什麼憂愁。”接著又補充,“現在我們都能吃得飽,穿的暖,卻再也找不到當年的那種幸福感。你們這代人,是體會不到我們當年的快樂!那時,我們在田裡摘拇指大的蔥,撥開吃,又脆又香;在河裡捉蝦摸魚,烤著吃,原汁原味;在過年做白麵饅頭,蒸著吃,又甜又糯......”聽得我垂涎欲滴,羨慕不已。
小時候,爸爸的幸福很簡單,吃得飽就行。可是,為什麼現在的日子,物質層面上好過了,人們卻感覺不到幸福了?人的慾望是無窮的,滿足了物質上的幸福,就開始想要追求精神上的幸福。
白巖松在《白說》裡寫過這麼一個故事:“1997年底,我買了這輩子的第一輛。我們《東方之子》目組在門頭溝一帶開會,我抽不開身,請組裡一個老大哥去幫我把車提回來。車開回來後我很興奮,吃完晚飯,荒郊野嶺連路燈都沒有,我開車帶大家出去兜風。那麼小的康,裡面屬然裝下七個人。除了我開車以外,副駕駛坐倆,後座擠了四個。我這輩子都忘不了那天晚上感受到的幸福,不僅我,車上的每一個人都是如此。今天看來超員違章了,但荒野中,幸福感更是“嚴重超載”。後來我換過幾輛車,價錢也越來越貴,但是非常抱歉,我再也不到當初那個夜晚的幸福。”
這是怎麼了呢?我透過看書,接受了白巖松說的一個概念:幸福需要三個層面的因素,物質、情感和精神。如果沒有物質基礎,情感和精神也是脆弱的。為什麼?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毫無疑問,吃飽了,穿暖了,對一個人的幸福來說太重要了。過去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我們以為只要擁有了物質基礎就會幸福,忽略了情感和精神的作用。後來發現它只是個基礎,如果情感和精神上有所欠缺,依然不會幸福。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當我們的物質豐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精神需求便開始逐漸嶄露頭角,可現實情況卻是我們的精神生活極其匱乏,雖然我們正天在忙,卻不知道在忙什麼,所以才會覺得我們現在沒有以前那麼幸福了。
幸福有時像氧氣,他無時不無刻瀰漫在身體周圍,只是我們常常察覺不到。除非把你丟進水裡,你失去的時候,你才會珍惜當年的幸福。如果沒有瀰漫在身邊的幸福,我們的工作就會失去目標,生活就會失去動力。就像部分大學生得了空心病,找不到人生目標、缺乏生活意義感,失去了昔日的幸福。
愚者到遠處尋找幸福,而聰明者卻在腳下播種幸福。幸福其實很簡單,停下繁忙的腳步,靜下來感悟生活,偷得浮生半日閒,這就是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