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一篇名為“另一個‘拉姆’”的帖文刷屏,引廣泛關注。主角是有著14年媒體從業經驗的馬金瑜,為愛情遠嫁西北閉塞地區。
近日,馬金瑜自稱在西北長期被家暴,為了孩子選擇獨自忍受。事發後,扎西迴應媒體稱:沒有家暴的事 在18年馬金瑜就偷偷帶走孩子,至今沒有取得聯絡。扎西也曾在節目中表示:馬金瑜為人強勢希望可以在外人面前給他留點面子,隨後,有人發文稱馬金瑜品行不端,借錢不還,拉黑玩消失。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面對家暴我們應有的態度應該是“不管什麼原因,動手的都是錯的”。家暴由於發生在家中,隱蔽性很高,調查取證難度大,而且勇敢報案的被施暴者也非常少。
為何被施暴者不敢發聲?01 “他這麼做都是有原因的”
很多被施暴者在嘗試向身邊人傾訴家暴時,可能都會聽到這樣的話。這句話就會激發被家暴者的羞恥感和羞恥心。
而羞恥心是透過社會教化後被個體不斷內化為自我意識的感受。很多人的超我很強大,自我約束感極強,於是,她們開始自我反思,找到自己行為的不合理之處,並將對方的暴力行為進行合理化,開始進行不斷的自我否定、自我懷疑,降低自尊,最後甚至將自己的內在自我或內在獨立自我“殺死”,只留下身體的軀殼。
這讓我想到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伊紋。錢家人對伊紋要求苛刻,錢一維總是在應酬喝酒後對太太施暴,使她在錢家的生活總是“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身體傷痕和心理創傷都包裹得嚴嚴實實。許伊紋也懷疑這是因為自己的過錯或不足,擔心因家暴和傷痕暴露在他人面前而感到羞恥,於是總是默默隱忍著。
02“他這麼做是因為太愛你”
這是常常聽到的又一個藉口。但這個說法比“有原因”對女性而言更具約束力和殺傷力。因為“愛”就可以“為所欲為”。打著愛的旗號實施控制行為。其實很多家長對待自己的孩子就是這樣,他們不允許孩子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愛好,而是將自己的思想強制灌輸給孩子,同時嘴上還說著“我這都是為你好”。
就是因為施暴者不斷地喊著“我愛你”,才矇蔽了周圍人和受害人的眼和心,讓他們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好像“愛”可以原諒一切。
施暴者為何施暴?01 焦慮、不安的心理
心理學家斯科特·派克在其暢銷書 《少有人走的路》中這樣寫到。我們每個人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職場、婚姻、生活,每人都有一本難唸的經。男性不擅於表達,也不會傾吐內心的苦惱和煩悶。就算直接問他們,回答也只會是沒事。長年累月,男性心中的壓力和焦慮會越積越多,最後質變為家庭暴力。
02 人格障礙
一項社會調查顯示因人格障礙而產生家暴傾向的男人佔總比的1/4以上,其中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和衝動型人格障礙居多。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從兒童時期就有暴力行為記錄,這類病人不僅是家庭暴力的實施者,而且是社會暴力的製造者。而衝動型人格障礙則經常會因為生活的一些瑣碎小事而大發雷霆,進而發展成家暴行為。
如何“拯救”被施暴者?這裡想從自救和他救兩個方面來解決。
首先是自救,自己永遠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任何時候都要做到“愛自己”和“面對自己最真實的感受”。
A 愛自己。愛自己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一旦個人不能認識到自己的獨特性,自己生命的特殊性就會傾向於給自己負面評價。而自我反省的本質是讓每個人變得更好,但人們在實際操作中總是讓自己變得更為羞愧和不自信。在我們常用的語言中,“應該”這個詞極易引起羞愧和內疚。聽聽這句話“我早應該知道”,會讓我們產生極強的沮喪感。因此,要發自內心的愛自己,從語言上要進行調整,可以說“我真的要嘗試一下提前更好地做打算了”。
B 面對自己最真實的感受。家暴者會為自己的暴力行為找到成百上千個藉口,你不用聽信這些藉口,只要聽內心自己真實的感受。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房思琪和伊紋都感受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讓她們感覺“好不舒服”,但她們都選擇了遮蔽或排斥這種感覺。
其次是他救。如果有朋友因正在遭受暴力而向你傾訴,請認真聽她們講述。通常,被施暴者會嘗試性地說一些不太嚴重的事情,來預判你的反應,決定你是否會幫助她們還是會站在“另一邊”。因此,接受到這樣的資訊時,請收起你的說教、建議、否定、糾正等,認真傾聽對方的感受,體會對方的需要。
最後,希望“拉姆”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