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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她,也為自己. 我沒有被家暴過,反而是自己家暴過陳先生(我愛人)。我遠離父母,遠離親朋好友,吵架的時候我在外面晃盪了幾個小時,坐在站臺上,看著學生放假回家,看著別人騎車買菜,我都很羨慕。因為那一刻,我知道他們是有終點站的。而我,卻沒有。

我在思考著我接下來要去哪裡?去那大?去白馬井?去中和?還是去新英?去到哪裡我都要開房,都要錢。我沒錢,我也不捨得花。一個晚上一百多的房費,我得賣多少隻炸雞,多少個漢堡才能夠掙回呢。我不能任性。

我欠著我姐的錢,欠著銀行的貸款,欠著信用卡。所以我不能任性。就算是100多塊。

我在街上漫無目的地晃盪著,心還在痛著,卻只能選擇回去。

我覺得自己得了抑鬱症,卻不願告訴別人。我怕別人認為這是個矯情病。

我開車在路上,經常想著要是對面的車撞過來,那該多好啊。可是我又覺得不能害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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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知道自己能活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