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2曰,我還在下班的路上,便接到了女兒的電話。她講今晚她和男友要請我吃飯。當我下車趕到翡翠餐廳時,她們已經點好菜了。很快菜飯上好了,四萊:黑糊椒牛肉、辣子雞丁、炒芥蘭和清蒸魚,還有白米飯和飲料。吃到一半,女兒的男友講話了:"伯母,我們決定今年4月21日,在我們相識交往整整二年的日子去結婚登記。"我一聽,打心眼裡高興,他們年齡都三十多歲了,確實不易拖太久。人們常說,談戀愛不要太久,二年左右結婚比較好。我舉起果汁杯:"祝賀你們,需要什麼儘管講,我們全力幫忙。"女兒講:"媽,我們自己辦就可以。"講真的,我自己結婚時就沒啥講究,只是單位領導和同事參加。現在,女兒的男友是新加坡人,生長在新加坡。我還真不知他的父母有什麼講究。便問他:"你父母有什麼要求嗎?"(大家知道應準備或幫助什麼,請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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