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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我看到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婚姻進入十年之痛的網友用文字控訴著自己當年的錯誤選擇:“我恨死自己了,當初眼太瞎了,找了這樣一個沒本事又花心的渣男。每次跟他吵架,都是因為他跟那女的耦斷絲連。為了防著我,他跟那女的聊微信時,說一句刪除一句,微信名寫成‘表哥’;電話備註為‘表弟’……被騙過一段時間後我才從他的手機支付寶上,看到他給她買奢侈品的記錄。平時兩個孩子外面吃個烤串我都捨不得,他卻幾百上千地給小三花錢。每當這時候,我就恨死當年的自己了,若不是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頭也不回地離開這個冰冷的家。現在我無法做到,只有在這泥潭的婚姻中做垂死掙扎,堅持到哪天算哪天……”

她文字間透著對自己婚姻的絕望、無奈、憤懣、暴躁,那一種痛徹心扉的悔和無助,讓人心疼。

看完她的控訴,我大致知道,十年前的她,像很多家境好、貌美、有一份好工作的姑娘一樣,追求者眾多,條件好的比比皆是。

可喜的是,她從優秀的愛慕者中覓得的那個愛郎,家世、年紀、外形都跟她絕配,情投意合的兩個人共同打造了婚房,一切就緒,就等擇好的良辰共沐愛巢時,卻因為一次互不相讓的爭執,讓他們成陌路人。

她一氣之下答應了現在丈夫的求婚——一個各方面都很差的愛慕者。

“都怪那時太年輕不懂愛情,讓我錯過了最愛的他。”她在結尾寫道,“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會忍不住想起他來。我明白這是命運對沖動的我的懲罰,只是懲罰的太重了,連後悔的半點機會都不給。需要我用一生的幸福埋單。所以,我奉勸那些年輕的女孩,衝動在什麼時候都要不得,特別是在愛情和婚姻中。”

這個故事或許很平常,但是卻我唏噓不已。有很多人,在不幸的婚姻裡回首過往的美好時,用一句“年輕時不懂愛情”來掩蓋自己犯下的錯誤,卻不把精力放在修補現在這段糟糕的婚姻關係。

有時候,錯過一份好姻緣,就是錯過了一個合適的愛人,的確是遺憾的。然而,並不是我們就此要與抱怨可憐為伍了。

面對傷痕累累的婚姻,明智的人做的是:1、要麼選擇離開重新開始新生活;2、要麼跟對方溝通修復這段關係,哪怕用心了,也無法修復時就要參考1做選擇。

這兩種積極解決問題的選擇方式,才有助於自己擁有幸福的生活。

在滾滾紅塵中,婚姻作為美好愛情的歸宿,是一對相愛的人共守一生的暖巢,是心甘情願共入的殿堂!

曾幾何時,我們對婚姻的嚮往,永遠都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無論身在何處,只要愛的人在的地方,那一顆孤獨的心就有了安放之處;當感到生活重壓得難以支撐下,心上人的一句問候,便溫了心,暖了胃,添了精神,有了信心。

然而,眼下很多人把婚姻演變成了為情所困的圍城,我們像當年竭盡全力要走進來一樣,也想拼盡全力走出去。

是什麼造就了我們對婚煙這種喜歡和厭惡截然不同的鮮明態度?或許是因為我們總是執著於念舊和悔恨交加中,卻沒有勇氣和能力去改變自己的現狀,甚至是不願意想辦法解決,導致自己的餘生在自怨自艾中煎熬著。畢定,安於現狀永遠都比做出改變更容易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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