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農村的普通家庭,在家裡排行老大,因為是女孩,家裡還有兩個弟弟,所以我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賺錢了。
24歲那年,經人介紹相親認識我丈夫,他29歲,相貌平平,但家境殷實,出手闊氣。家人覺得他是個不錯的結婚物件,和他相處3個月後,就催促著我和他結婚。
於是我在還沒有完全瞭解他的情況下跟他結婚了,他給了我爸媽3萬彩禮錢,那時這筆錢在我們當地是不小的數目了。爸媽對他就更是歡喜了。
婚後的日子平淡無奇,他在我們當地做建築工,我在家做家庭主婦,直到我女兒出生後,一切就慢慢發生了變化。
女兒出生的那段時間,恰逢他也沒什麼事做,於是在家相處的時間就長了,因為要一邊照顧女兒一邊做一大家子的飯菜,我有時候會覺得很疲憊,女兒一哭鬧我就更加手忙腳亂,希望他能給我搭把手。可是他卻充耳不聞,後來就乾脆出去和朋友打牌,整天不著家。
有一天,女兒生病了,我獨自帶著她出去看病,回來已經很晚了,來不及做飯。他回來後看到空空的飯桌,就說了我幾句,本身就委屈的我氣不過,和他吵了起來,沒想到他居然動手打了我。
我哭著打電話給爸媽哭訴,爸媽卻說:“夫妻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忍忍就過去了。”
有話言: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可我的忍耐並沒有換來他的收斂,反而促使他變本加厲。只要有不順心的事他就把氣往我身上撒,我如果頂撞他,他就動手打我。
有一次 他把我的手都扭傷了,我帶著女兒回了孃家,孃家人打電話給他,他第二天就買一大堆禮物到我孃家,說盡好話。為了不讓孃家人失望,我只得跟著丈夫回去了。
面對人前人後判若兩人的他,我越發覺得恐怖。從那以後,他還威脅我說,如果再回去孃家告狀,就對我家人不客氣。我妥協了,每天提心吊膽地過著。
一次年初五的初中同學聚會上,我們班上有名的搗蛋小子王鋒就坐在我旁邊,他還單身,酒足飯飽之後,他開玩笑地對我說:“其實我初中的時候一直喜歡你呢,可惜呀沒機會了。”
我也許是喝多了,也許是真的渴望能夠有一份純粹的愛,於是回他:“說不準呢。”
第二天,王鋒給我發了5張聚會上的照片給我,都是我一人的,我吃驚地問他:“你什麼時候拍的?”
王鋒回:“你就像初中時一樣,眼裡都沒有我,所以當然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拍的。”
慾望的缺口一旦開啟就容易失控。我和王鋒偷偷地進行了第一次約會,他默默地聽我訴說著婚姻的不幸和生活的無奈。第二次、第三次……
我終究還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線,和王鋒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出軌了。
不知道怎麼地,那時我心裡一點負罪感也沒有,反而覺得暢快,我覺得我報復了我丈夫,他活該戴綠帽子。
可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沒過多久,丈夫就知道了我們的事,揪著我就是一頓毒打。
我帶著傷痛找到王鋒,哀求他帶我離開,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王鋒看著滿是傷痕的我,在縣城找了個旅店讓我住下,安慰我說:“先養好傷,我們再想辦法。”
我丈夫不知從哪裡得來的訊息,還是找到了我住的地方,和出去買吃回來的王鋒撞了個正著,他們發生了衝突打了起來。
看到為我拼命的王鋒,我終於鼓足勇氣想要透過正當的途徑來保護自己和愛我的人,我打了110的電話,他們一起被帶進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我跟我丈夫提出了離婚,什麼都不要,淨身出戶。
丈夫開始不同意離婚,後來王鋒協助,我們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了。
我終於逃離了那個充滿噩夢的深淵,跟著王鋒一起來到了廣東開始新的生活。
沒有邊界的心軟,只會讓不懂珍惜的人得寸進尺,毫無原則的仁慈,只會讓心中無度的人為所欲為。
《傲慢與偏見》曾有這樣一段描述:“她不過是個好脾氣、熱心腸的年輕女人。我們很難討厭她,因為我們根本就沒把她放在眼裡。”
遇事總是想習慣性地忍耐,為了家人總是違背自己內心去討好,導致了我的悲慘下場。
同時我對自己的出軌行為感到不恥,追求自由和愛沒有錯,錯在我的方式不對。可幸的事是我遇到了真心疼我愛我的人。
女人們,如果你認為愛已不在,婚姻無法繼續,早點勇敢地站出來,早一些斷舍離。
有些愛消失了就不復存在了,無愛的婚姻只有無盡的折磨,足以讓你生不如死,早一天走出荒唐的婚姻,才能奔向更好的未來。
願人生下半場,你我都能在磕磕碰碰中找到真愛,擁有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