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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關係,無論是什麼關係,都以“愛”為前提,愛,不用吃力,而能受討好!不愛,多麼吃力也不會討得好,愛是“有理由”的,也是無理由的,有理由是因為關係感情好,有理由是因為有利益可圖,無理由是,感情不好,是無有利益可圖,當中有理由,更添一個理由是,癖好!無理由中,同樣有一個無理由的理由,看人不順眼,嫉妒忌恨之類!當我們遇上某些人,彼心中並無有你的存在時候,你怎麼吃力盡力,也不討其好,有這樣的情況,普遍性,太多的存在,好心的人,總是規勸別人,還是不要執著,放下便是,好多男男女女之間,放下的戀與愛,總是漫長的煎熬過程!最後當然也分手,快樂點,任何關係,如何去維護?雙方的力量是必須要一點,單方面的,還真的需要清醒一點,找那些愛你多一點的人,這是男男女女間的相互愛恨結果!像某些父母,彼心中像愛一個情人一樣,溺寵某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同樣像男男女女的失戀一樣感覺,結果是,這個得寵,不吃力而能討好討好,那個不討好的人,便怎麼用盡力量,也不會討好,時間長了,便希望這個不討好的子女,永遠不要超越那個討好的,萬一超越,嫉妒便開始!為何要嫉妒?緣於自己無法回頭了!這樣的父母,討好不吃力,吃力不討好這個詞,可用於任何人情關係,當吃力不討好時候,做不做也就無所謂,反正都一樣!浪費精力時間,人嘛!多愛自己一點,有時是必要!投資感情,於那些不喜歡自己的人,最終結果,只會是多情,被無情所累!不值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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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還沒結婚,準婆婆總向我索要禮物,應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