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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就是你明知道跟他/她沒有結果,沒有未來,卻依然放不下。那種愛而不得,忘而不捨的感覺,應該只有自己懂吧。入了心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了呢?

我的想法:

我每次一看到這樣的問題,我都會認為這是一種自我感動,把自己的愛說得特別感動深刻,但卻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前兩天說過愛而不得這件事,可以回看一下,講了“愛”和“得到”完全不能劃等號。

請翻看我之前的文章:你可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愛而不得,到底是什麼感覺?

注意這個問題中的兩個個關鍵點資訊:“無數次想要放棄”和“依然捨不得”。

無數次想要放棄,說明這段感情已經千瘡百孔,是什麼讓這段感情千瘡百孔了呢?如果我們仔細觀察會發現,生活中那些將愛情視為聖經,並且兩個人過於親密的那些情侶,通常會越愛越虐,越虐越愛,最後千瘡百孔。

這類人為什麼會越愛越虐?他們表達愛的方式是我們極度靠近,極度需求對方,他們認為他們的關係無比牢靠,覺得無論我怎麼攻擊、嫌棄、責怪對方,對方都會一直愛我不離開。

另一方面,過於靠近過於親密,就越會在乎彼此對對方的評價,越是在乎就越容易受傷害,越容易受傷害,就越是想要“無數次放棄”。

“無數次想要放棄”所透露的根本性問題就是:你一直想要被愛,而不夠堅定地愛自己。

人只要不斷地想要被愛,就會為了滿足自己這個需求,強行把自己放進一段其實並不適合的關係中,變得敏感自我懷疑放棄原則等,如果你沒有感受到這種痛苦,你怎麼會“無數次想要放棄呢?”

好,再來!

“依然捨不得”說明這段感情哪怕千瘡百孔,卻依然不想放下,因為自己總感覺這段感情還有用。

我自己就很好理解這種心態,我好多年的衣服,哪怕都已經不能再穿了,我依舊不想丟棄,總覺得沒準有一天會再穿,但結果就是,不管過了多少年,我一直就沒再穿。

這本質上是“沉沒成本”在作祟。你和一個人情感糾葛了很長時間,你在對方身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最終卻始終沒辦法有個好的結果,這個時候,你在內心深處就會不斷地誇大對方帶給你的好處,就像我誇大舊衣服帶給我的用處一樣。

你會覺得“我走到今天不容易,不想放棄”、你會覺得“雖然跟他分分合合,但這個人還是不錯的”、你會覺得“別人都說我們倆挺般配的呢”,你在用這些理由去哄騙自己,讓自己過濾掉你們之間存在的種種矛盾和隔閡。

說白了就是給自己不放棄找個合適的理由,因為如果你想要真的放棄了,那麼就等於承認,你當初是愛錯了人,這種愛錯的感覺,是你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的。

這種感覺就是沉沒成本,你會認為離開這個人,我這麼多年都白愛了,哪會捨得,你不會認為離開了這個人,我將開啟我嶄新的人生。

我老師曾經跟我說過,你總攥著過去不撒手,你這個人就容易廢了,做事情,多多站在未來看現在。

《港囧》中徐崢的角色徐來正是“想要放棄又捨不得”的典型代表,縱然已經結婚生子了,徐來依然忘不掉初戀,想要和初戀把當初那個吻續上,典型的“未完成情結”。

未完成、沒結果就真的那麼重要嗎?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坦然接納,“坦然接納”這四個字或許很多人一輩子都沒辦法做到,但如果有幸做到了,能讓人生少一半的煩惱。

坦然接納不是隨波逐流,也不是不長進不上進,你能坦然接納你的成長和進步,你也能坦然接納你的平庸與缺點,你能坦然接納關係的甜蜜與激情,你也能坦然接納關係的矛盾與破碎,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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