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的女人意志是最剛強的,可也是最多軟肋的群體。我越來越不喜歡別人來標榜女人的偉大,我覺得那是對女人莫大的傷害,如果可以,誰願意成為家庭裡那個“偉大”的人?
女人原來也只是一個孩子,是爸爸媽媽的貼心小棉襖,是他們捧在手心裡的明珠,可以撒嬌賣萌,可以“好吃懶做”,爸爸媽媽只會寵愛有加。可是一旦走進婚姻,就突然多了幾個身份,賢惠的媳婦、持家的老婆,有了孩子以後,更得小心翼翼做好媽媽的事情。稍有不慎,夫家人就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看待你。你只要說公婆一個不是,那就是大不孝,你只要敢夜不歸宿,那你就是大不忠,你如果讓孩子生病,那你就是大罪人。所以,女人一旦遇到消耗你的夫家,你更應該好好愛自己。
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能沒有工作,孩子和工作一定可以兼顧的,你放一下手,別人就得去做,不要把養育孩子的全部職責都攬在自己身上。那樣的話,孩子的童年雖說有媽媽的陪伴會很幸福,但是一旦全身心投入到家庭主婦中去,慢慢地你會在家裡面沒有自尊。可能到最後,喝瓶5元的酸奶都得看人臉色。
經濟獨立還是次要的,只要想要,隨時都可以滿血復活投入職場,繼續馳騁職場。愛自己,就得好好愛護自己的身體,我下面要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鄰居剛搬來,她住三樓,我住四樓。她一家三口,家庭氛圍不是很和睦,每天都時不時傳來她家直衝屋頂的吵罵聲。說我們這個城市小吧,那還真是小。她是我朋友的同事,所以對於她的家事也是略有所聞。
女的是小學老師,男的是喪妻之後才娶了她,她就是年輕的時候太挑了,所以等到41歲的時候才“奉子成婚”。男方有兩個女兒,先妻是病死的,當時是得了紅斑狼瘡,最後沒辦法醫治而離世,當時大女孩才讀三年級,小的在讀幼兒園。她去世之後,她孃家媽媽心痛不已,所以把小的女兒接過去養,大的就留在家裡,大概過了兩年時間,男的就再娶,娶了之後就獨立出來,住到跟他妹夫買來的房子裡去。女老師還沒生孩子之前,還偶爾會帶大女兒出去玩,買個東西,自從生了同父異母的弟弟之後。用她自己的話來講,就是我有爸爸和沒爸爸是一樣的。因為後媽一直霸佔著老公,老公不能表現出對女兒的關心,否則的話,就會引起一場家庭風暴,女孩雖小但也頗懂事,她不爭不搶,默默地讀書,讀大學的時候還自己申請到獎學金,沒伸手向她爸爸要錢,因為每次要錢不多,但一定要惹惱她後媽跟他爸吵架,各種冷嘲熱諷,最滑稽的是,父女倆出去吃個飯還得偷偷摸摸,還好現在已經在工作了。二女兒就比較曲折,她養在外婆家,老人家思想比較傳統,覺得女婿沒有為她女兒守三年就再娶,心裡面恨的咬牙切齒,所以即使疼外孫女,也難免會說一些中傷她爸爸的話,後來,幾乎就很少來往,只是會拿去一點生活費和學費,小女兒14歲的時候,她外婆就去世了,舅家不再留她,她就只能回到原來的家庭裡,由於長時間沒有接觸,即使是親姐妹,感情也一般,已經有了隔閡。小女兒因為成長環境更加曲折,所以性情比較怪癖,一回來逢年過節一家子在一起就會和弟弟鬧點變扭,更惹得後媽心裡不平衡,直到前兩年,因為搶電腦椅的事情,倆人就幹起來了,弟弟從小就恃寵而驕,性情比較暴躁,所以就罵了她,推開她,她一轉身就賞了他一巴掌,後媽當場就發飆,直接帶著孩子出來,就因為男的沒有出來罵他的小女兒。她也留下狠話,至此不會踏進此地一步,所以,現在只要一說回老家,那就得不歡而散。
今年他們搬了新家,就在我家樓下,但是兩個女兒還沒來過新家,新家雖然有三個房間,但是沒有一間屬於她倆的,雖然那是爸爸的家,可是那不是她們的家,因為這裡連個棲身之地都沒有。不知道她們的媽媽在天上,會不會哭成淚人?會不會安心地去轉世為人?
做媽媽的女人,一定要好好愛自己,不為自己,也得為孩子好好地照顧自己。媽媽在,家就在,媽媽不在,孩子就真的成為一棵無人關愛的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