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婚姻已經過成了親情,這個親情是介於“一日夫妻百日恩”和孩子這個紐帶。當我生完一胎時,就在心裡猶豫是該放棄還是繼續。第一考慮孩子,第二還要考慮這個男人有沒有我堅持下去的婚姻價值。懷二胎時,一心想打掉,當時心裡認為,一切都是錯,不想一錯再錯。相親的婚姻是沒有默契的摩擦,從互不相識到細節決定成敗的摩擦。從生完一胎對他就完全沒了激情,更別談興趣,這個“失去興趣”來自於月子裡的心寒,讓我看透了這個男人不是照顧人的料兒。我在這裡強調一點,沒有女人天生是性冷淡,性冷淡是心理造成的,而不是生理。女人的生理是由心理帶動的,心理上沒有依賴,生理上就更想逃避。我是女人,也許今天看了這篇文章,很多男人才會恍然大悟,你們要相信,女人的身體是最誠實的。為了孩子,堅持下去的婚姻都是因為無法自拔的責任感。人生不過幾十年,婚姻都是將就著過的,世上沒有任何一人是為你營造的完美的人,只要兩個人懂得相互尊重與改變,生氣吵架從不動手,男女都要有責任心,沒有第三者攪和,基本不會到影響婚姻的地步,這個“第三者”更貼切來說是婆媳關係。一個家庭最忌諱的是婆婆不會當,閒言碎語多,不懂閉嘴的智慧,這樣的家庭就沒有和諧可言。最重要一個問題,被家暴的女人多數都選擇離婚了,這樣的離婚支援,因為她們只有離婚才是重生的選擇。一個女人,看錯人不怕,最怕嫁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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