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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在大四那年認識的,我男朋友喜歡打籃球,個子高高的瘦瘦的,還有點陽光帥氣呢?我在大學追了半年才追到的,現在想象真的有點花痴呢?我們剛畢業後,我找了份文員的好工作,男朋友想去創業,說掙了錢好娶我哥回家。男友一開始擺攤還可以,過了一段時間男友又想著開了一家火鍋店,一開始還好,過段時間就不行了,開的人太多了,掙不到錢開始賠錢,到年底一算賬又虧了10多萬,過年的時候好多人都去他家要賬,外邊欠賬30多萬呢。我媽知道這種情況,都勸我還是和他斷了吧。我當時很愛他,我給他講我不會離開他的,欠的賬我們一起慢慢還。從那以後他就對我特別好。我們每天都是經打細算的,從哪以後化妝品都沒怎麼買過,下了班做好飯,給他送去,陪他擺地攤都夜裡十一,二點。有的時候為了省2塊錢的公交車費,硬是下班走一個小時回家。買衣服都是地攤貨,連過生日都沒有去餐館吃過飯。終於苦盡甘來,經過我們5年的努力終於把欠的外債全部還完了。我以為我們這樣很快就可以結婚了,都5年了。可是等來的卻是分手,他告訴他喜歡上別的女孩子了,人家家裡有錢,娶了她可以少奮鬥好多年。我聽到這話難以置信,我跟了你這5年,我為你吃過多少苦,流過多少淚,你有什麼勇氣給我說這話。自從我們吵完架,他已經一週都沒回來了,我該怎麼辦? 總結:你們已經過5年的愛情長跑,他已經把你的付出當成理所應當了,姑娘該醒醒了,他可能某個時間是愛你的,現在已經對你厭倦了,這段感情沒有挽回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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