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聊聊遠嫁這個話題。我是屬於省內遠嫁的女子,雖說省內,也相隔近400公里,還沒有公共交通直達,每次都要轉車。
以前上學的時候總覺得家鄉是個小縣城,外面大城市生活可能會更好。結果從上大學開始,我便一直漂泊在外,再難回到家鄉。而大城市的車水馬龍和熙熙攘攘的熱鬧對於我來說都是別人的,和我無關,我只是個為了生活而拼命奔波的過客而已。也許是一個漂泊久了,心累了,11年前當還是作為朋友的老公提出結婚的時候,我毫不猶豫的同意了,可能太想要個家了。當時我父母是不同意的,覺得太遠。記得媽媽當初原話是這樣的:太遠了,不方便,我又暈車,如果你在那裡受了委屈,我想去看看你都難。沒想到媽媽都說中了,而我執意要嫁,最後沒有彩禮,沒有車沒有房,我讓自己裸嫁了。
婚後我和老公也一直為了生活在外拼搏,也只是過年的時候回去短暫住兩天。所以在婆家,我依然沒有朋友,沒有生活圈子。2020年大病一場,治療結束後回婆家,前不久有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和公公大吵一架,才發現在這裡得罪一個人,其實是得罪了一家人,和一個人吵架,其實是和一家人吵架,那天我哭了一夜,整夜未睡,全身氣的發抖,但是沒有人理會,對於對於一個剛剛結束完放化療治療的癌症病人來說,內心的孤獨和失望是可想而知。
那一夜,我想了很多,想找個人傾訴下,但是在這裡,我沒有朋友,生活圈子小的可憐。在這裡我只有公婆,老公和兒子,而一場爭吵讓他們抱團了。想回孃家,距離太遠,又逢年關,老家有出嫁的姑娘回孃家過年對家裡兄弟不好的說法,想必孃家此時也不歡迎我回去。那一刻我發現我沒有家,在孃家我是客人,在婆家我是外人!我一個人供了7年房貸的房子貌似只是一個偶爾居住的旅館而已。
好了,再說說遠嫁,語言差異,會讓你覺得用普通話吵架都吵不贏,生活習慣差異,逢年過節讓你特別想念家鄉的味道,比如說我,對於一個麻城人而言,沒有肉糕不叫過年,可就是父母快遞來了,在這裡吃也不是家鄉的那個味道。最主要的受了委屈,如果遇到一個不作為的老公,你還得一個人忍受。生病了,有可能還會找各種理由不管,而你孃家離得遠,不能及時趕來,也得一個人受著…
所以說奉勸各位,父母不同意嫁的千萬別嫁。再好的愛情在婚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也會消耗殆盡。別遠嫁,一個不熟悉的生活圈子太難融入了。離父母近點,哪怕生活一地雞毛,也好過一個人無力在異地他鄉忍受委屈。
真的是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