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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過一段婚姻的離異女士,在當地一所普通高中任教。認識俞先生是透過一個婚戀網站,當時是一九年的八月份,當時在網路上聊了一段時間順理成章的見了面,當時他侃侃而談,雖然長相一般但還是覺得他很自信。通過後來的瞭解發現他是在一家國企上班,同時還經營著自己的船生意,應該說經濟條件不錯。後來的交往總的來說大家都相處不錯,沒過幾個月我們就同居了。因為考慮到當時他買的一套聯排別墅還在裝修,我們就在我單位附近的一個小區租了一套房子,房租他付,生活費買菜水電煤氣費都是我出。租了半年左右,他的別墅裝修好了,我們就搬去新房子住了。這個過程中他一直沒有給我生活費,後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從2020年4月開始每月給我2000元的生活費。這錢都花在了平時買菜生活用品以及家裡打掃衛生請的阿姨費用。到了11月份因為我的一個親戚結婚我要包紅包所以向他借點錢,其實這幾千塊的紅包我自己也拿得出,我就是想看看他對我是不是慷慨是不是願意在我身上花錢,結果他答應給我一萬塊錢,當是抵他借我十九萬元錢的利息,因為八月份的時候他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借了我十九萬答應付我每月一千的利息。前幾天他把錢還給我了,同時也說了一句這樣的話,一萬塊錢中未抵利息餘下的錢怎麼算,我當時就很生氣,我說從11月開始到現在2月份了我每月算拿你3000塊錢也不為過。

這就是我們存在的經濟方面的問題,其實他對我小氣,我從一開始就應該看到。當初剛認識的時候他為了追求我送了我一條四千多塊錢的裙子,後來又買了一千塊錢的衣服和一雙運動鞋,其他都沒了。我們在一起已經一年半多了,我多次提出去領證結婚,他都以因為欠銀行貸款,如果結了婚怕我不簽字為由不登記。

在這段感情中我唯一能感受到他對我的付出的是他每天早晚能親自接我上下班。其他真的是一地雞毛。我還多次發現他和其他女人在聊騷。

這樣的感情不要也罷,我想是時候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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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一萬元錢要不回來,年也不過了,我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