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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為了結束異地,不辭辛勞的來到了他讀書的城市工作,放棄了自己原本不錯的單位。支援他繼續讀博,裡裡外外我一個人照料,他母親過來幫忙。因為孩子出生後情況就不好,所以照顧他需要費心費力。儘管如此,在孩子病重離開前的半年,因為和他母親的一次爭吵,他母親以斷絕母子關係為威脅,我們離婚了。是是非非,不想再絮叨了。

這段婚姻,我從頭到尾就是付出型。儘管我原來的單位不錯,也從未從婆家嘴裡聽到過一言半句讚揚的話。在離婚前,孩子爸沒有選擇留在讀書的城市,去了我之前的工作單位。現在的我覺得很諷刺,可是當時我還是支援他。婆家沒有任何一個人有一句抱歉的話,包括他。

我不太想去吃飯,但也沒有拒絕。之所以沒有拒絕,是因為離婚畢竟不是他本意,感情尚在。但著實不太想去,這些年,他沒有給我買過一件像樣的禮物,可以說,這段婚姻給我的,什麼都沒有,愛和物質都是沒有的。沒有哪個節日的驚喜,去他家也沒有什麼見面禮,彩禮沒有,鑽戒沒有,我能想到的儀式感,通通都沒有。但都因為他沒有畢業,我給予了最大的支援和理解。可能這段婚姻唯獨留給我的是關於他家對我的欺辱和孩子帶給我的痛苦回憶吧。

我不知道婚姻到底能帶給一個女性什麼。是愛嗎?是錢嗎?還是隻能是不斷的付出?

我給他打電話說:我不想去吃飯了。如果說我們還有一點點可能性,我都會全力以赴的,可是我們真的再無可能了。你的母親因為怕我們藕斷絲連,非常擔心孩子留下骨灰,聽別人說孩子小留不下骨灰,你父母心裡應該很高興吧,在火化前得知我想留骨灰,不斷的用各種理由去說服你不要留骨灰。最後你還是妥協,你對師傅說,順其自然,不強求。可能孩子心疼我,他給我留下了念想,我已經抱著他的骨灰的時候,你的母親,竟跑去問為什麼孩子只燒了10分鐘。真是天不遂她願啊,工作人員說小孩子很小,只夠燒10分鐘。難道為了不要骨灰你們要把孩子燒成渣嗎?只剩一堆白骨了,還不能停下你們的狠毒嗎?你讓我如何能忘記這些殘忍的行為?這真的是一個號稱學佛之人能做出的行為嗎?

我的孩子,他是一個活生生生命的逝去啊。

這段婚姻對我來說,什麼痛苦都不算什麼,只是可憐了我那麼可愛的孩子,媽媽沒有給你一個好的身體。

希望來世,還能做你的媽媽,你帶著健康的身體,我帶著為你不顧一切的爸爸,我們一起生活在有愛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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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真的難得糊塗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