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是在婚姻介紹所認識的。後來相識、相戀、同居、結婚,我倆都是半路夫妻。
我當時是離婚三年後認識的他。經過接觸後,我決定和他相伴終老。當時他50歲,我將近36年。我選擇他有三個原因:1)他比我大14歲,人生過半,生活閱歷比我豐富。他獨自撫養女兒十年了,有成家的願望,他會心疼我,珍惜我的。2)當時他女兒21歲,快大學畢業了,他跟我說已給他女兒準備10萬元錢,作為將來出嫁的陪嫁。當時我的想法是,他女兒畢業、工作、成家順理成章,會很快。女兒出嫁,作為一門親戚走動,也挺好的。將來女兒成家後,我倆相知相伴終老。(就是說,當時他有個女兒,我才會考慮嫁給他,如果他有個兒子,我根本不會和他交往的。)3)他單位貸著款買房,有房住,這是我交友的硬體和最基本條件。
2005年5月1日,我退掉朝陽區的租房,開始和他同居生活。當時,他女兒在四季青附近上大專,還未畢業,我們每週末接她回家,週一早晨再把她送回學校。我倆再去上班。日子過得挺充實。平常時間,我倆每天早晨6點出家門,開車去上班。他單位在西直門,到他單位後,我再坐地鐵,去東城上班。下午我下班後,我坐地鐵去西直門-他單位樓下等他,大概下午5:30左右,一起開車回家,買菜、做飯。兩個人快樂地日復一日地生活著。
記不清他女兒是2006年,還是2007年大專畢業了。她在家呆了幾個月,她的親姨夫給她找到了旅遊公司的工作。我們三個人就每天生活在一起了。我和繼女相互比較客氣,和平相處著。
2008年,我們登記結婚,大概一月份,我懷孕了。他說不想要孩子了,我當時是很不捨得,從我內心來說,是很想留下這個孩子的,孩子是愛的結晶,是愛的紐帶,況且我也一直未生育,國家是允許我生的。但糾結之後,我想反正孩子培養成人了,不也是我們老倆口相伴一生嗎。最後,我聽從他的意見,去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日子平淡地幸福地過著。老伴內退了,大概是2012年(他不到正式退休年齡,因為單位合併後,他不適應),我也辭掉了東城的工作,到家附近工作,是會計。每月工資不多。因為我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教育工作,有一定經驗,所以,我又在家附近應聘一份兼職工作。兩份工作,很忙碌。兩份工作交錯進行,當時就為多一點兒收入,減輕家庭負擔。
我每天早上,5:30起床,洗漱,6點回房間小眯一會兒,6:40再起床上廁所,7點鐘出發上班。(早上6點到6:40是他女兒洗漱的時間);每天晚上,我11點左右到家。洗澡睡覺。我每天起早貪黑工作,到家後已經筋疲力盡了。
這一晃,就過了十多年。往往每天早晨,會發生的一幕,他女兒早起要洗頭髮,而我癟著便和尿,在廁所外徘徊,實在不行了,我在衛生間門外問她“還有多長時間用完?我要上廁所”,然後她如果還沒用完,就去廚房去洗。往往每天晚上,一天的工作終於結束了,到家後已經11點左右了,她女兒還沒洗漱完,佔著衛生間不出來,我又在客廳裡等待。冬天還好點,尤其是夏天,到家已經一身汗,還得等著用廁所,心裡特別急,因為第二天,我還要早起,當然心裡很不高興,但又不能說出來,不能發脾氣(因為繼女,心重),當然我肯定會不高興,忍著,但臉上會有反應。繼女上早9點到晚6點的班,在外企辦公室工作。時間一長,她肯定也能察覺到我的不高興,不滿。這十多年時間,基本都是這麼忙忙碌碌地過來了。
十多年時間,我在他爸的同意下,給她介紹過五六個男友,但繼女基本不見面,總是找各種原因拒絕。後來,他爸跟她嚴肅地談過,女兒大了,該出嫁了,但她不聽她爸的。她原來是不婚族,不結婚,不接觸男孩子,不想結婚。幾個男孩子,條件都不錯,(因為我也是給自己家找姑爺,條件不好的,我也不會給介紹)。老伴開始還讓我繼續幫著介紹,我知道繼女的婚事,是他的心病,但他也對自己的女兒沒有辦法。不止一次跟我說,繼女不婚,是受她親媽的影響。他還說:“以前繼女親媽常說--結婚後悔之類的話,她媽離婚後也一直未再嫁。”我就信以為真了。
2019年9月,我退休了。我退休金1762元,22年工齡。我想著該過晚年生活了。計劃該歇歇了,過點慢生活。有時間,陪陪老伴,老倆口一起出去旅遊等,享受晚年,共度夕陽紅。但事與願違,疫情在2020年1月來了。我、老伴、繼女都呆在家中,矛盾就越來越突出了。每天繼女很晚睡,早晨很晚起。她房門總是關著,弄得白天,客廳也跟黑天一樣,見不著陽光,總得開著燈。每天我倆起床後,吃飯前,先給她放飯盒裡,留起來。她起來後,有時吃,有時不吃,弄得我倆每天總吃她剩的,時間長了,我有意見,讓老伴做飯之前,先統計誰吃飯,吃多少。別總吃剩飯剩菜。
天天生活在一起,瑣事、矛盾不斷增多。有時一起吃飯,只炒一盤菜,老伴和繼女還互相讓,互相加菜,我當時很生氣,心想“你們是讓我吃,還是不讓我吃?我成了外人一個。”可能是更年期,當時火氣根本壓不住,我把菜盤弄到自己跟前,大吃起來。後來,我們基本不在一桌吃飯了,避免矛盾發生。
記得是去年(2020年)正月初五左右,早晨我給繼女發個資訊,大概意思是:“1)你已經36週歲了,也是中年人了,咱們三人在一起生活,有很多不便,我希望你多住你媽那裡,娘倆是個陪伴(因為我一直認為她親媽未婚)。2)另外,還跟她提到-“你在家,我和你爸過夫妻生活,都要等你不在家時解決。3)再有,我還跟繼女說-我不要你爸的財產,早晚這裡都是你的。如果你媽那裡生活有困難,你可以和你爸申請幫助,我不花你爸錢。只想和你爸簡簡單單,平平淡淡,無憂無慮地相伴到老。希望你理解。
繼女接到資訊後,回覆我說“我想和我爸單獨談談,您先出去溜彎。”我出去遛彎回來,繼女已經去她親媽那裡了。老伴和我發脾氣,還告訴我:“她親媽已經結婚多年,而且老公很愛她。”我和他解釋,這是我想了好久的解決辦法,因為這是我的真實想法,我的要求合情合理。
繼女她的生活,我不想幹涉,她想過自由自在的生活,每週週末和同學逛街,聊天,每年還可以去國內國外旅遊,不靠男人,不受束縛。因為她在外企工作,辦公室的一個領導,收入可觀。她有這個能力。但她繼母——我,想過老倆口和睦相處的晚年生活,也不想委屈自己,況且他爸也是婚前承諾我的。現在我已經退休了,我已經進入老年,想過自己希望的生活,不為兒女做馬牛。
矛盾就這樣激化了。2020年11月27日,老伴起訴離婚。說了我好多缺點,作為理由,就不從自身找不足。每天在家,見到我,就冷鼻冷臉,惡言惡語。1)說我是詐騙犯,要詐騙他的錢財,趕她女兒走。2)說我是農民,我是從農村考學出來的,好像農民欠他的,從他骨子裡,把農民已經打進地獄了。3)還說我,有學歷,沒素質等等。我都沒有理他。4)還把她女兒房間用鑰匙鎖上,我沒在家時,他再開開門。這段時間,我體重從150斤,暴瘦到125斤,精神壓力很大。他每天在家,閒得沒事,總是想著怎麼折磨我,怎麼把我趕出家。
我把話和繼女說開了,我是個光明磊落的人,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在尋求解決家庭糾紛的辦法。繼女親媽,在他們口中很後悔結婚的女人,都在晚年再婚了,這正好可以教育她親女兒一下。她親爸,親媽都選擇結婚成家,肯定是有道理的。一段時間,她不住在她爸這裡,也讓她好好思考一下人生,這不一定對她是壞事,有可能她親媽這段時間,已經幫她介紹好了男朋友呢,這也解決了大家對她的關心。
繼女不在家這段時間,我努力修復我和老伴的情傷,我少說話,多做家務。每天飯前準備,洗菜、切菜,飯後,收拾,刷鍋洗碗,然後把切好的水果端到他面前。多多陪伴他,希望他戀女情結少點,正確引導女兒,選擇人生路。疼愛有方。
半路夫妻,且行且珍惜。希望他想著“兒女自有兒女福,不為兒女做馬牛。”在以後的日子裡,陪伴一下他現在的妻子,相伴終老。凡事,別把他老婆當敵人,當詐騙犯,當小偷,當壞人看,他老婆把錢財看得淡,只想平平淡淡過好無憂晚年。
朋友們,這是真實的我,所思所想。也想聽聽您,寶貴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