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她爸是我外公介紹認識的,我之前有過一段婚姻。
當時我們沒有領取結婚證,已經有了一個兒子,後來他不願意領結婚證就分開了,兒子我自己帶在身邊,那時候我記得兒子馬上要上幼兒園了,和孩子父親還有爺爺商量把戶口轉到我們本地的事情,孩子爺爺趁我離開家的機會把孩子偷走了,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孩子了。
當時我外公已經生病了,我自己也不想在家裡聽鄰居們還有親朋好友的閒言碎語,想著是外公介紹的就同意了。剛開始都還好,後面的家人見面就搞得很不愉快了~~
後來結婚之後,就有了我現在的閨女,現在閨女已經6歲了,孩子爺爺想要我們再生一個男孩,因為這個兩家家長又鬧騰的不行,孩子爺爺說是我身體的原因(因為生了兩個寶貝身體走行,發胖)我去醫院檢查過的,雖然發胖但是沒有任何問題……因為這個又吵又鬧了一場…
孩子爺爺說我不給他家生孫子讓我滾出去,孩子奶奶在一邊“和稀泥”,我爸爸和我說讓我以後不要再去他家裡面了……
孩子爸爸沒有任何表示,哪怕一句安慰都沒有……我想離婚了,我不知道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繼續下去的必要?真的是太累了……是不是我消失了一切就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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