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跟小瑞認識三年。
小瑞無父無母靠吃親戚的百家飯長大,14歲輟學外出門打工,居無定所,現在是理髮店裡的大師傅,今年32歲。
小方26歲,兩個人在髮廊認識。
髮廊老闆把門臉的一塊位置,租給小方,小方放置一張桌子,幾把椅子,她是個美甲師。
兩個人最開始沒怎麼說過話,時間一久慢慢熟悉之後自然而然走到一起。
談了三年,小瑞對小方也算是不錯,逢年過節任何節日禮物都不落下。
小方是單親。跟著父親一起生活。
他也常常去看望小方的父親,兩人處的像哥倆兒一樣,喝酒划拳。
小方的父親也是善良的人,他也很同情小瑞無父無母的遭遇,並且待他如親子一般。
所以三年後,即使他沒房沒車沒存款,小方還是跟他登記結婚了,酒席也因為沒錢,一隻沒有辦。
婚後他搬進小方的家裡,跟小方和小方的父親一起生活。
都說入贅的女婿在女方家裡沒地位,但是小方和父親反而都很尊重他的意見。
可惜好景不長,兩人的工作有了變故。
疫情發生的太突然,老闆沒挺過去,店鋪關門,小瑞失業,小方也要另外找地方工作。
婚後生活在一起也不如以前甜蜜,每天都為柴米油鹽打仗。
小方住在家裡,家裡水電煤氣做飯都是小方父親來管,她是女兒,她習慣爸爸的照顧。
可是婚後小瑞也是什麼都不管,洗衣做飯收拾屋子,繳費生活支出還是小方父親負責。
這就有點令小方的父親有所意見,小方一想也是,她已經是米蟲了,結婚之後反而又多帶一個米蟲回家。
她跟小瑞說,讓小瑞出去工作負責水電煤氣費用,平時兩人也要負責食材的採買,不能都讓小方父親拿退休金來養著兩個人。
可是小瑞以前一直住在店裡,晚上一張單人床對付就是一夜,平時吃的也不多,花費也不多,主要的花費都是跟小方出去約會,他婚後卻要多出更多的費用,這讓他很不痛快。
兩人大吵一架,小方父親雖然勸著兩人,心裡也有些犯嘀咕。
沒過幾天,小方父親做的打滷麵,小瑞不愛吃麵條,提議出去吃燒烤,兩人又吵了起來。
小方覺得他不知好歹,現在沒有工作,有的吃就不錯了,父親辛辛苦苦做得飯他卻嫌東嫌西。
小瑞又覺得他真的不愛吃的東西,小方卻非要勉強他去吃,這樣的日子另他覺得束縛。
這回小方的父親也不勸了,他吃完飯自己出門散心,這個家現在烏煙瘴氣的很。
這次沒了和事老,兩個人吵的越來越激烈,最後說明天去離婚。
第二天兩人就離了婚,從結婚到離婚才短短一個半月。
離婚後,小瑞說等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然後就一直沒找到,他像是貼樹皮一樣粘著小方,白天出去工作,晚上繼續回到小方家。
有時候小方不開門,他就堵在門口。
兩個人成了離異的前妻前夫,但是關係又變成了婚前的男女朋友。
我不理解他倆的相處模式,你們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