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一個五線城市的小鎮,有個雙胞胎妹妹。父母沒什麼文化,小市民思想嚴重,母親情緒化,強勢,經常發脾氣,動不動擺臉色,所以我從懂事起就和父母冷淡,很討厭父母的為人處事。老公是個普通公務員,溫柔寬厚,公婆性格很好,夫妻恩愛,我很愛他們。公婆在這裡幫忙帶孩子,以後也會和公婆長期住下去。妹妹結婚嫁了中山本地人,自己家開工廠。父母當時就瞧不起我們。父母長期和他們住,幫忙帶孩子。從中山到廣州一個小時車程,他們很少過來我家,一年也就過年一次。我懷孕時想吃家鄉菜,我媽一次飯都沒有做給我吃過。從懷孕到生孩子也就孩子出生了來過一次。過年過節都是我們帶著禮物紅包送到中山給他們。我八年前我和妹妹各出一半給父母在中山買了一套房,寫的父母的名字。前年他們賣掉了,錢他們自己留著。去年妹夫工廠生意不好做,工廠倒閉了。我妹他們也不想和父母一起住了,現在我父母又想到我這裡住。我和父母大概有18年沒住到一起了,生活習慣什麼都不一樣,我和家人都吃不慣他們做的湖南飯菜。我拒絕了和他們住一起,可以給你們拿生活費。我父母就說我不孝。我就想問問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我自覺做得對得起良心,有些父母的德行確實不值得子女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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