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寫作的方法之靈感就是流汗
——摘自《只有讀書人才能達到的地方》
靈感跟天賦一樣,看似不可捉摸,其實也是厚積薄發的結果。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體驗,當花費較長時間去思考某個問題、鑽研某件事時,它就會進入潛意識,哪怕中途停下來,思維也會不自覺地開始“後臺運作”起來。一旦遇到某種環境或條件,靈感會突然從天而降,似乎不費吹灰之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寫作是對心靈的探索。要獲得靈感,過去的積累、當下的觸發,二者缺一不可。對寫作者來說,其實比“等待靈感”更重要的是充實生活,讓你的學識變得豐厚、閱歷變得廣闊。當你瞭解得多,思考得多,不斷深入體驗生活,靈感自然會像源頭活水一樣汩汩而出。
美國當代作家、書寫教練娜塔莉·戈德堡將這一過程稱為“堆肥”。她說:
我們的身體是垃圾堆:我們收集經驗,而丟擲到心靈垃圾場的蛋殼、菠菜、咖啡渣和陳年牛排的骨頭,腐爛分解以後,製造出氮氣、熱能和非常肥沃的土壤,我們的詩和故事文章便從這片沃土裡開花結果。
那麼,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積累素材,以獲得靈感呢?
心態開放
生活中每時每刻都有很多事情發生,公司裡的新鮮事、飯桌上有趣的談話、朋友漫不經心的吐槽……有的美好,有的糟糕,它們都是能滋養寫作的“肥料”。
打個比方,今天白天你在排隊的時候,發現有人插隊插得理直氣壯,晚上下班,又看到有寵物狗隨地大小便,主人視而不見揚長而去,回家你可能就寫了一篇《致賤人》(開個玩笑),裡面全都是這些瑣碎的小事。
詹姆斯·喬伊斯說:“所謂想象力就是記憶。”素材不僅是創作的基礎,也是記憶的通路。除了事物本身,儘量寫下打動你的那些細節(包括聽覺、觸覺),細節越豐富,日後回想起來,對當時場景乃至心情的還原越真實、鮮活。
大量輸入
寫作者需要有不斷推陳出新的能力,因為人們永遠對新的東西感興趣,有可能是新概念、新理論,也有可能是新視角。要吸引讀者,首先你自己要比你的讀者對資訊更敏感。這就要求你大量閱讀。
那麼具體讀什麼,怎麼讀呢?
我的建議是,如果是通俗寫作,優先選擇那些經典但又讓你感覺比較輕鬆、容易進入的書。因為一個人的表達習慣和風格,跟攝入的內容有很大關係,如果你成天捧著佶屈聱牙的理論書籍,你會發現自己寫作時也會變成那樣。
如果是專業性比較強的文章,先培養固定閱讀的習慣。與其囫圇吞棗,不如從興趣出發,以適合自己的節奏和方式閱讀,哪怕速度慢一點,總好過因讀不下去而否定自己、懷疑人生吧。
有朋友跟我吐槽,明明書讀得不少,但讀得多忘得也多,感覺讀來讀去沒什麼效果,收穫不大。
要解決這個問題,先要注意區分“欣賞性閱讀”和“功利性閱讀”。
一些人看書,看的時候不喜歡做筆記、畫思維導圖,看完後也沒想過要跟別人複述,或寫點兒書評、讀後感之類的,只是逐字逐句地“看過”,卻沒真的“看見”什麼。這就是典型的“欣賞性閱讀”,看個熱鬧,看個大概,看完就完了。
真正有效率的閱讀,還是要有點兒功利心的。為什麼要讀這本書?它好在哪裡,能解答你哪方面的困惑?作者的觀點你認同嗎,為什麼?從中得到的啟發或方法,可以如何運用在你自己的生活中?……當你帶著一連串問題去讀書,邊讀邊思考,邊讀邊輸出,書中內容才能跟你已有的知識經驗充分融合,變成真正屬於你的東西。
讀第二遍時放慢速度,帶著這張問題清單(最好是寫下來),慢慢地、透徹地閱讀,檢驗實際情況跟自己最初的觀感是否吻合、為什麼,同時留意有無新問題或新的細節需要關注。
遇到特別出彩的地方,我會直接在書上標出來,反覆揣摩作者是如何做到的。若遇到不那麼好的段落,我也願意花點兒時間去分析是哪裡不對勁,避免自己在寫作時犯同樣的毛病。
對於特別經典、讀完感覺超讚的書,我在細嚼慢嚥讀過第二遍後,通常還會找時間去讀第三遍、第四遍,有時專挑我喜歡的部分讀,有時乾脆從頭到尾再讀一次。好書的魅力就在於,每讀一遍都會有新的感觸,越咂摸越覺得滋味無窮,為作者的智慧和才華折服。
很多上班族,可能很少有時間好好看書,好在如今知識服務產品非常豐富,雖然良莠不齊頗有爭議,但如果你有一定的基礎和判斷力,就能篩選出對自己有用的東西。
比如“得到”App的“每天聽本書”,它提供的是已經被提煉過一道的內容,能幫你更高效地獲得新鮮的概念和知識。我就經常透過這個產品獲得寫作的靈感。有句話說,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知識付費市場火熱,哪些內容瞭解個大概就行,哪些內容值得深入研究學習,取決於你自己。
閱讀時要養成記錄的習慣。當你瀏覽文章時,發現一個好的標題、金句,或者打動你的段落,趕緊記下來,可以利用手機備忘錄、印象筆記之類的工具。正所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平時多積累素材,記錄下你的想法清單,才不會在寫作時僅僅依賴靈感。另外,一定要記住:能夠打動你的,通常也能打動別人。
刻意練習
跟你“一廂情願”做出的判斷相比,提前“經受檢驗”的內容,更有可能得到認可、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