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專家的這個理論有待商榷,如果按照他這個理論進一步推演,既然離婚率上升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那就讓全體結婚的人通通都離婚,那社會豈不進步更快?
所以說他的這個理論是極端錯誤的,離婚率上升不能看做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有些年輕人結完婚之後,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也吵著要離婚。說離就離了,這樣是對家庭不負責任,對出生的孩子也不負責任。這哪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這是社會混亂的表現。
在一些離婚的人都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的,主要是外面有了小三兒。搞了出軌或者男人被人綠了,或者妻子和別的男人有了婚外情,這些也都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難道這些事情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簡直是太荒唐了。簡直讓天下人恥笑。
如果夫妻二人確實是過不到一塊堆兒去了,使用者一些很重要的原因,比如家暴。比如有人出軌那麼離婚有情可原。
如果沒啥事兒就離婚,沒有什麼原則性的錯誤就搞離婚,那麼對孩子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孩子就會在單親的家庭當中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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