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最近女記者被家暴的新聞引發了廣泛的討論,有人同情、惋惜,也有人惡語相向,同情、惋惜的就不多說了,惡語相向的大多是嘲諷這位女記者不切實際地追求“詩和遠方”,宗教色彩比較濃厚的地區,民眾要麼非常木訥,要麼非常極端,還是適配當地有著共同信仰的本地人會比較合適,漢族人沒有對他們信仰的所謂神明的虔誠,不能理解他們的內心的實際,所以做朋友可以,做夫妻天天生活在一起,一定會出問題的!

還有家暴的問題,女人一定要分清楚生活中被打了,是男人在極端情況下無意、偶然行為,還是真的要把你打一段出氣!你如果感覺打你的時候下的是死手,你就要注意了,這是你絕對不能原諒和容忍的!因為正常的打架,本性善良的人,打架的時候也會避開對方的要害,不會下死手的,至於什麼是死手,給你幾個標準:打臉的時候打到你耳鳴或者眩暈、只扯你頭髮拖拽而不管你腳是否能走、拳頭打你要害比如眼睛鼻子嘴巴等出血並留下明顯外傷、惡語辱罵你及你孃家人而不再有起碼道德,最後就是限制你的人生自由,這個限制自由是把你推向深淵的臨門一腳,後面你將面對嚴重的人身侵害!

社會文明已經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結婚離婚都已經非常自由了,這個有法律保障的自由,理論上說就是為了讓你不再束縛於婚姻而忍受虐待,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所次,沒有家暴一次然後悔改這個說法的!

再有就是某些女人,找物件就像兒戲一樣,要麼只認錢和家庭、要麼聽從父母自己完全順從,這真是一種悲哀,更有甚者嫁個女兒就像賣閨女一樣!在一個男權世界裡,你一個女人找物件,不找自己喜歡也對自己好的,有能力為你披荊斬棘開拓幸福道路的男人、漢子,而是去找一些被其父母提供的物質美化了表面的偽男人,他們自己的生活都依附別人,你跟他在一起,怎麼可能幸福的了!

7
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遠嫁的女兒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