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歷經20個年頭,是放棄,還是繼續堅守?
這個問題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來決定。
如果婚姻從一開始夫妻之間就充斥著各種不和諧:要麼被出軌、家暴,在婚姻裡受盡凌辱和委屈;要麼兩個人因為性格不合,每天爭吵不斷導致長期心力交瘁痛苦不堪。在這種情況下既便很早就有離婚以求解脫的念頭,但可能是考慮到孩子還小怕父母離異對其造成傷害所以選擇在婚姻裡忍辱負重20年,現在孩子長大了可以傾聽內心的聲音想真正為自己活一次。
居於以上這種情況而想要放棄一段20年的婚姻,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可能有些人臨到最後遲遲下定不了決心,婚姻歷經20年畢竟是個很漫長的過程,或對過去的生活不甘,或覺得自己不再年輕對重新開啟一段新生活已力不從心。其實這種心理是大可不必要的,對一段苦不堪言的婚姻心存不甘無非是自虐罷了,有多少婚姻中的受害者就是奔著求得一個圓滿的結果,完全摒棄了過程的質量從而讓自己擁有了一個不幸的人生;只要心態年輕任何年紀開啟一段新生活都不是問題,無緣再遇到良人就自己一個人生活,一個人生活也可以很愜意,至少自由而心情放鬆。
婚姻歷經漫長的20年,夫妻感情早趨於平淡,生活變的沉悶而毫無生氣,如果心裡滋生離婚的念頭是居於這種原因,那麼請放棄離婚的念頭繼續堅守你的婚姻!任何一段感情,始於心潮澎湃,歸於波瀾不驚。年近中年,享受夫妻似親人的溫暖,比重新追逐一段新奇的愛情更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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