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家裡孩子多使得老人免不了偏心,但贍養老人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我認為及使老人一分不給你,你都不應該把老人趕出來。那篇文章的評論中沒有任何一個人這樣想,都在看錢,沒人想想老人的感受。當今社會的一大部分人,換做你是那位老人被女婿趕出來,你是什麼感覺。那位女婿你良知何在,老人還把自己從鬼門關帶回來養大的女兒送給你。
父母親年紀大了,做為晚輩孝字當先,順則孝,此乃孝道。現實中的人沒拿到多的那一份錢你就不過日子嗎?不也是有吃有穿有住嗎!爭長論短,咱不能違背良心,責任和義務,不能沒有該有的情,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你什麼也帶不走,但走的那一刻你最好能夠看到親情,愛情,友情所為你流下的眼淚,送你一程,不要讓自己真的孤獨的走,都有子女,都有老的那一天,你就是兒女的一面鏡子,永遠在照著她(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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