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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的“小家”與“大家”之間總會有一些小矛盾發生,尤其是在面對一些利益的時候,很容易因為這些事情導致相互之間產生距離,雖說結婚之後都是一家人,但是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各種各樣的事情走不到一塊,最後導致更大的矛盾。

會過日子的男人能夠很好的處理妻子與婆婆公公的關係,而同樣,會過日子的女人也能夠更好地去維護這個小家的利益,也能夠很好的處理小家與自己“大家”的關係,但若是對於不會過日子的人來說,也許別無二心,但是卻會因為雙方之間的關係處理不當,從而導致更大的衝突,尤其是在利益方面。

王蓮(化名)與丈夫李華(化名)的事情

王蓮與丈夫李華結婚八年了,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還是比較不錯的,在相處的這八年時間裡雖然也有很多的爭吵,但是卻也無關緊要,並沒有真正影響兩個人的關係,不過對於這份婚姻狀況來說,還是有一些問題存在始終難以解決,那就是兩個人對各自原生家庭的態度。

在婚後孝順父母是應該的,王蓮兩個人的收入不算很高,但是也還算可以,每個月也能夠攢下一萬左右,所以也經常會給家裡打錢,李華家裡就他一個人,所以父母的養老都是他一個人負責,每個月都會給父母打兩千塊錢,但是父母卻一直不願意要,覺得李華的壓力更大,慢慢有了孩子花錢更多,所以李華給的錢一直都沒有要,只是李華每次強塞給的時候才會收,不過也不多。

但是王蓮就不一樣了,幾乎每次給家裡的錢絲毫不差地被父母拿走,而且每次回家走的時候也會給家裡留下幾千塊錢,多的時候五千,少的時候也有一兩千,不過李華也就不多說什麼了,畢竟王蓮家裡還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妹妹還在讀書,弟弟已經參加工作兩年了,所以李華雖然心裡會有一些不滿,也沒表現出來,也體諒他們家的狀況。

不過讓李華真正開始產生不滿的是從王蓮弟弟結婚開始,讓李華感覺自己的這個家完全是為了她弟弟服務一樣。

王蓮的弟弟在結婚的時候家裡比較緊張,又要買房,又要彩禮,又要買車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以忙前忙後的,家裡為了給弟弟買個房也是花了大力氣,到頭來李華一家人也是給拿出了五萬塊錢,用來幫助王蓮弟弟結婚,畢竟弟弟結婚,姐夫出點錢幫幫忙也是應該的,至於這筆錢李華也說沒必要還,畢竟是一家人,這也就過去了,可是弟弟結婚後的一筆十萬塊錢讓李華心裡很膈應。

一次王蓮的母親從家裡借走了十萬塊錢,倒是沒有說具體是做什麼的,說是替她弟弟借走的,王蓮的弟弟想要做生意,需要點錢,所以就讓王蓮母親來借錢了,李華一開始是不答應的,畢竟這筆錢不是小數目,而且做生意也不是一個穩賺不賠的事情,萬一賠進去了一家人也不好解決,所以李華一直在勸說,不想要借,如果非借不可也儘可能的少一點的,畢竟不保險。

但是看到王蓮母親滿臉的愁怨,加上王蓮在一旁也是極力地幫忙說話,最後李華心中即便再有不滿,也不想撕破臉皮跟妻子與丈母孃的關係鬧僵,最後撒手不管了,王蓮自然是把錢拿了出來,給了母親,雖說這十萬並不影響李華王蓮的生活,但是畢竟自己的錢給了別人心裡還是有些不放心的。

這十萬塊錢一借就是三年,這三年期間王蓮弟弟的生意不算賺了大錢,但是也還是比較穩定的,還是賺了一點的,李華曾讓王蓮去要錢,但是每次都沒有結果,最終李華一次次地聯絡著去要錢,畢竟揣在自己兜裡放心點,但是每一次要錢都沒結果,王蓮弟弟一直用生意不好做,沒賺下多少錢之類的話去推脫,雖然李華也曾表示過可以分期還,但是也沒被同意。

迫於無奈的李華湊著過年期間一家人在一起說了這事,當著王蓮父母的面去讓王蓮弟弟還錢,說來也委屈,場面上大家都是打圓場的,說是儘快還,說著馬上還,但是事後一拖又是很久。

李華跟王蓮因為這事吵了很多次,最近的一次是因為李華想要買房做投資,強行讓王蓮去拿錢,可是王蓮最後回來之後卻說:

“老公,我媽借的十萬就不還了,雖然是給了我弟弟,但畢竟是我媽借的,就當我給他們的養老費了,你看行嗎?”

李華聽後大怒:

“你媽替你弟借的錢必須還!這筆錢要是真給了你父母養老我也就心裡不會在意那麼多了,問題是這筆錢明明是你弟弟用來做生意了,而且生意也不算很差,為什麼不還?這些年幫得還不夠嗎?結婚買房哪次沒幫,你父母的養老哪次我說過不給了!”

王蓮卻說:

“家裡畢竟只有這麼一個男的,只有這麼個弟弟,借走就借走了,畢竟我媽替他借的,我不想讓我媽難做!”

李華說:

“不行,必須還,這錢我還就真得要回來,你媽借走要是用在跟你爸改善生活了,真的不用還,重點是你媽替你弟弟借走的,必須還,如果不還,讓你弟弟以後別進我家門,你認歸你認,我不認了,以後你的錢隨便給,我賺的錢一分不會給你!”

李華的堅決的態度讓王蓮有些吃驚,但是卻無能為力,無論是吵架還是講理,似乎都很難說服李華,最終王蓮回了孃家,而李華對於這件事的態度依舊很強硬,只是他心裡也明白王蓮在中間有些難做,但是卻沒有辦法。

最終王蓮的弟弟答應了還錢,一年還三萬,三年還完,而這次的矛盾也讓李華與王蓮的家裡人似乎更遠了一步,雖然李華心裡苦,但是為了自己的家他只能夠這樣做,如果聽從妻子的話,那麼只會被一直佔便宜。

寫在最後:

所以說在家庭關係中,金錢利益還是最直接影響相互之間關係的東西,李華跟王蓮都是如此,李華做得對麼?也許很多人會說李華過於的在乎錢,讓妻子難做,讓丈母孃難做,但是要明白李華的話並非沒有道理,畢竟這筆錢是自己跟妻子辛辛苦苦賺下來的,而且這筆錢不是用來給父母養老,而是讓年輕的弟弟去做生意了,那麼這本質也許就發生了變化,自然心中會產生不滿。

這樣的事情是生活中真實發生的,也是很多的夫妻會在生活中遇到的,那麼面對這樣的事情,你們覺得怎麼做才是最恰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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