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阿姨就是60後那一批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生得起娃掙得起錢背得了娃做得了家物活……的阿姨中一個!
樊阿姨和她先生相識於八幾年,她家相對於她先生家要好得多,離市區不過半小時,很方便謀生,擺地攤也好,做小工也罷,反正當時總比種地好點!
和她先生的結合,是由於曾經一個追了她多年的男孩,那男孩追了她多年還是兄弟,自己覺得想想辦法刺激一下她,就把鄉下35沒結婚表哥介紹給她,想讓她對比一下,自己不算什麼什麼後代,但也算奮發圖強的青年!可沒想到,兩人一見面就對眼了!再沒他什麼事,情傷之下,他遠走他鄉了!緣分的事,真是妙不可言!
多年以後,我媽作為張阿姨的閨蜜,也想不通,問張阿姨,為何看上那個老男人,而每月看上那個小青年?她說:“覺得那個青年過於花哨,成家沒有安全感,而覺得老男人會照顧人!”
哎!多年以後,就是那個遠走的青年做了大老闆,而她老男人什麼都不做,等著一家老小讓她養,還怪她命不好,不招財!
在和這個男人的第一年,她投資了所有前給這男人做工程,哎,這男人嘴有一張,但做不了實事,叫了一堆老鄉,天天海吃海喝,下雨不做,大熱天不做,又有人拿工具賣錢,等到收工程期到了,一半都沒完成,……賠的血本無歸,張阿姨首飾,好點的衣物都給人抵了,身無分文的從工地走回男方老家,路上摔了幾跤,哭了七天七夜,第一個孩子才掉了……真是命大!
很多人看到這裡,覺得離了得了吧,可是那個年代的人,不容易離婚,後來在老家,她從媽家借來糧食,開始種地和趕場,日子勉強活下去了,第三年她生下了個女兒,那時候趕場還算掙錢,她就給婆婆說,請婆婆帶著下孩子,婆婆說:“帶什麼帶,女孩子帶大也是賠錢貨,送人得了,我要幫順利他家帶孩子!”順利是張阿姨二叔,最小的孩子已經比她女兒大三歲!
為了更好的求活,她和男的商量回了媽家,因為媽家這裡,好做點小生意,又可以帶娃,不用求誰帶!男的開始幾年,還算老實,做生意做家務都有幫著,可沒幾年,覺得收入還可以了,就想找小,……後來在家庭紛爭,和市場經歷變更中他們再也做不下去了,張阿姨出去打工掙錢的男的嫌棄打工掙不了錢,天天在家吃了就睡睡了就吃,如果沒有肉,還要怪張阿姨沒出息,……這時候,張阿姨,除了養他,還有他們三個在讀書的孩子!
很多人覺得離了得了吧可是這樣的人,他不會爽快的離給你的,而且走到哪跟到哪,有一年阿姨接到一個還算掙錢的工地活,然後她們最小孩子三歲,大點那兩個剛送去學校,白天夜晚都在忙,想著二叔家孩子最小的已經十歲了,就想請老奶來看著小的這個一下,免得車輛來往的危險,老奶確實來了,阿姨為了不虧她,幾百塊得呢子衣都買給她,吃的喝的自己做好,……可是沒到一週,二叔家來接,老奶不顧小孫女逮她也要走,一下子把小孫女摔路邊磚頭上,滿頭是學,縫了幾針,她還是不看一眼走了……
張阿姨在十幾年時間裡,一個人撐起那個家,一晚上連四小時都睡不好,白天男的睡好了,晚上就碎碎念,念她如何不招財,命……她兩三點多才能睡,六點不到就要起床……
在她一人苦撐之下,孩子們總算是成人了,前幾年,她老奶叫人傳話給她,讓她去照顧,起不來床了,她說:“關我何事?她兒子孫子去我不攔著,但與我無關!”嘴上這樣說,但她還是給男的錢去看老奶奶,還給孩子們說:“你們奶奶病了,你們想去看就去!”孩子們都說:“沒有記憶,唯一記憶就是妹妹為了留住奶奶,滿頭的血,現在頭上還有個疤!既然她不願意做我們奶奶,那就不勉強了!”
很多人都說張阿姨不對不孝了,可是我想她怎麼不對了?這只是她女性的一點覺醒,她確實沒義務啊!
婆媳關係的好與壞,都是相互的,沒有好婆婆,哪裡來的好媳婦?沒有做好女婿,為何要求人家做好媳婦?
給未婚者幾條建議:
一,多數超過35未婚的,你要慎重考慮了,真的好的,不會留那麼久給你,無論男女!
二,懶惰的人不能要,養不起他和他家庭一輩子的即使撐下來,也夠你辛苦的!
三,婚姻過於單純不好的,婚姻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攜手同行!
四,女的不必太聖母了,因為可能有一天,你連自己都拯救不了,男的也不必太過大男子了,因為有一天,不說養她和家庭,可能你自己你都不一定養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