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一個離婚五年的女人,孩子隨丈夫,一個人在外打工漂泊。我遇到過很多人,他們對我的行為很不解:第一,我為什麼會離婚?第二,我為什麼不把孩子帶在身邊?離了婚後逆襲的人有不少人,我恰恰是最平凡最普通的一個,除了養活自己,有個簡陋的落腳處,沒有其它財富與得意之處。
他們同情我但更多的是責怪我心狠,離婚不要孩子;在我訴說的離婚理由中,一定隱藏著什麼,丈夫才在婚外遇被發現後拒不認錯。我竭盡全力解釋,他們還是不相信我,索性我不再辯解,選擇了用沉默和遠離以前的交際圈子,以減弱離婚對我造成的傷害。
這些年來不斷有人向我強調:
我被離婚是因為我沒有工作,如果有一份體面的工作,能滿足他向別人介紹我時的虛榮心,能向家庭輸送經濟價值,他一定會有所顧忌,不會明目張膽與我為敵;
我被離婚是因為我溝通能力有問題,也不注意形象氣質修煉,缺乏吸引男人的特質,我是一個沒有魅力的人;
我離婚是因為孃家無人,父親去世後接著母親離世,我過度在乎婚姻,害怕再次漂泊。在家裡顯得特別自卑和討好,給了對方無底線傷害我的機會。
(二)
離婚似乎成了渾身是缺點,一無是處的罪證。起初我爭論、和她們翻臉,情緒激動時她們說我不可理喻,正因為我固執、敏感、暴躁才導致了不能像她們一樣擁有完整的家庭。
憑良心而論,她們也有缺點,只是所嫁的男人善良有擔當,並不介意追究。我有一個好姐妹,她和婆婆的仇“不共戴天”,拒不養老,結婚快十年了,從不讓寡居的婆婆踏入家門半步。婆婆在老家摔斷了腿,請鄰居幫忙照顧了三個月,也不敢麻煩兒子。她老公不打算糾正她不尊重老人的態度,日子照樣過,還會時不時給她製造驚喜。
其實她和婆婆之間並沒有特別大的矛盾,只是在觀念和習慣不同發生對立時,她想起了自己的母親和奶奶毆鬥了大半輩子的經歷。母親“怕”父親,也怕周圍的人說三道四,能忍就忍,一直忍到婆婆過世。等她長大後發誓要把這口惡氣爭回來,只要和婆婆對立,就把她想象成奶奶,自己則以母親仰望的榜樣形象示人。她要向母親證明,你懦弱我堅強,我比你行。
叛逆是她性格中頑固的一部分,丈夫明明知道卻不反感。他一直默默地陪伴著她,給予她愛和忍讓,期待有朝一日能感動她,把她變成一個正常的女人。而我的前夫是個精於利弊得失算計的人,不僅在金錢上防著我,在精神上絕不會給我留半點任性的空間。
每次爭執必須要我先妥協,每次吵架我必須以低姿態求和,每次他媽找茬,他就聲色嚴厲叫囂著趕我走。我們相識時間不長,只因他對我有一點點好,我就心動了,沒有提什麼條件就草草嫁了。沒想到生完孩子後,他立刻露出並不喜歡我的嘴臉。按他的話來說,娶我純粹是為了生孩子,等生了就沒有價值了。他若不是經濟條件有限拿不出像樣的彩禮和住房,怎麼會選中我?
(三)
有人說婚姻是港灣,伴侶是呵護和陪伴自己時間最久的人。可是我的婚姻就是一場陰謀,他利用我渴望有個家家的心理,火速讓我為他繁衍後代。
我的性格確實有些軟弱,在思考問題時沒有深度分析的能力,在虛假的愛情面前沒有招架之力,但我絕對是一個真誠的人,帶孩子、做家務、傾心為夫家服務。他看不懂也不認同。
最終第三者耀武揚威趕我出門。而她們在一起沒多久就分手了,原因一言難盡。前夫又來找我,他要我為孩子考慮,不拿復婚證也可以住在一起,這樣他又可以吃到熱乎乎的飯菜,孩子也有人帶,最重要的是我不必擔心離婚,因為沒有領領證。
多麼奇葩的請求!雖然他已狼狽至極但還不認輸,還想再次凌駕於我之上。現在我有份工作,能解決溫飽問題留點結餘養老,如果再回那個家,我又囿於家務不能工作,用他一分錢又會遭到嫌棄。
經歷了這麼多,和幾個男人有過淺淺深深的緣份,我漸漸懂得了人要靠自己,再孤獨無助也要保持足夠的清醒。選擇伴侶切不可貪圖對方帶來的安定感。要把他的品質琢磨透,如果他充滿善意,對生命充滿敬意,那麼就不會做出傷害人至深的事情。
我們的婚姻走到末路,不是天意安排,而是他的本性暴露。可是在外界看來,他至少是一位帶著孩子的父親,而我是圖輕鬆快活的狠心母親。
以前我特別在乎別人的眼光和評價,現在看淡了,因為這些看似在主持正義的人,沒有給我切實可行的幫助,不能給予有建設性的勸說。她們只是在我的經歷中找存在感、優越感,看到我承認自己很失敗,遠遠不如她就會很開心。
離婚的人,只有離婚的人懂,你若沒有經歷過,請不要雲淡風輕勸我忘記這段經歷。如果你想對我展示善意,默默地用心感受就行,不必用語言,因為它已失去意義。從今往後,我會愛惜自己,如果你和我一樣,咱們相互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