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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聽到李宗盛的歌,“為你我用了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對老公吐槽說,我才不會用半年的積蓄去看一個人,他說那是因為你沒遇到那個人,一語擊中!我沉默了。

曾經,我深深地暗戀過一個男孩子,這份特殊的情愫我深埋在心底,有快樂、有欣喜、有失落,也有心酸。

踩著曾經的步調,走過回憶,走過曾經,走過過往的每一次心跳。那些心跳的感覺,每每想起,都熱淚盈眶……

那時,我們在同一所鄉鎮中學讀書,同年級但不同班級。我喜歡趴在陽臺上,看他穿著藍色校服在操場上奔跑、投籃;我喜歡在觀眾席聽他和朋友一起在舞臺上演唱水木年華的《一生有你》;還喜歡看他深情地朗誦戴望舒的《雨巷》,幻想自己是詩裡雨巷中丁香一般的姑娘。

因為這份喜歡,我變得多愁善感、詩情氾濫。也因為這份喜歡,我變得更加努力學習。我想和他一起考到縣重點中學,能夠在某天和他並肩站在一起,儘管那時我並不知道他理想的學校是哪所。現在想想,我真是傻傻的。

大概很多女孩子都和泰國青春電影《初戀這件小事兒》中的小水一樣吧,為了配得上自己喜歡的人而努力變得優秀。那個你喜歡的人能帶給你前進的動力,即便那是一段不能在一起的暗戀也是值得的。

初中時,我作文寫得很好,好到中考前的勵志範文老師讓我在全年級朗讀。中考複習的緊張階段,身邊的同學都說,我文章裡的每一句話,對他們都變成了激勵。可我更想,我的文章有激勵到他。

後來,我們並沒有上同一所重點高中;後來,我們也再沒有相見過。也許,相見不如懷念吧。

多年以後,他早已不是那個穿著藍色校服在操場上奔跑的少年,而我也不是那個扎著馬尾在陽臺上默默關注他的少女。轉身回眸,歲月流淌,輪廓若隱若現,忽明忽暗,早已記不清他的模樣,唯記得他的藍色校服和他身上跳躍的光芒。

無數次,幻想過與他重逢的情景,想遇見他又怕遇見他。無疾而終的愛,猶如心頭的硃砂痣,終無法釋懷。

有人說,在你十六七歲的時候,喜歡的那個人往往愛而不得。對啊,好像是吧。所以,青春更讓人懷念啊。

如今,我遇到了愛我的老公,有了幸福的小家。他亦為人夫,有了家庭。可是,不知為何,他偶爾還是會闖入我的夢裡。這大概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吧。

往事如風,一切都已成過往。哪怕他從來都不知道他路過我身旁時內心的小鹿亂撞;哪怕他不知道我滿懷期待又小心翼翼的模樣;哪怕他不知道他曾驚豔了我的歲月,在我心裡住了很多年。只要風記得,雲記得,時光記得,那些年的情愫,在我心中永存。

那個我心中永遠的白衣少年,多想告訴你:我愛過你,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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