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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這件小事”

我的初戀是個穿著乾淨利落的,在那時也算一個白衣飄飄風度翩翩的少年吧。

在那個人賤錢貴的物質匱乏年代,最浪漫的事莫過於是用寫信維繫或者增進感情了。

可能是命運吧,他恰好是第一個為我做了無數次這件浪漫事的人。

我也恰好被這份無數浪漫堆積起來的愛感動了,嗯,暫時稱之為愛吧。

初嘗愛情,我們都以此作為俗爛生活裡最高貴神聖的存在。

就連牽手這個在現在看起來無比微不足道的動作都足以讓我們準備很久,得逞後也會在夜裡輾轉反側。

因為感受到對方掌心的溫度而興奮的同時,也有少許彷彿做了壞事一樣的羞愧。

似乎那時的愛情都是這麼隱晦。

沒有轟轟烈烈的私奔,沒有你儂我儂的甜蜜。

只是一句純粹的喜歡就能讓我們夜夜為此輾轉反側。

後來劇情的發展難免踏上狗血的橋段。

年少時的熱情就像陣雨,來去匆匆。

和初戀在一起的日子漸漸開始變得不鹹不淡。

我是個懶於主動的人,多數時間我並不與他並肩前行。

這也就為後來我看見的那一幕的真實性提供了證據。

一個五月的白晝,天氣一如既往地炎熱。

我獨自走過學校的小花園,一股清新的涼意撲面而來,而眼前的這幕更是讓我倒吸了一股涼氣:

那個曾經為我寫了漫天情書的乾淨少年正將那日日與我形影不離的好閨蜜擁入懷中。

奇怪的是我並沒有衝到他們前面,撕開他們膠著的身體,然後狠狠地甩他們兩巴掌,大罵一句“賤人”後揚長而去。

也沒有嬌滴滴地哭著跑回寢室對著室友涕泗橫流地控訴著前男友和前閨蜜的種種惡行。

是的,就在此時,他們在我心裡的位置已經挪去了“前男友”和“前閨蜜”上。

之後的日子裡我再也沒有和這兩個人有過來往,哪怕是一個憤恨的眼神都沒有過。

原先我以為那是因為自己真的遇到了愛情,這些冷靜只不過是我作為“哀莫大於心死”的表現。

後來才明白自己接受那份青澀時光裡突如其來的愛情不過是因為感動。

而那樣的感動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我們的漸漸陌生不過是因為,感動過期了。

畢業的那天,或許是離別的惶惑催促著每個人心中因思念而起的鬱結,讓人變得異常勇敢。

同學們爭相著互留聯絡方式。

當然,那時的聯絡方式多數只有家庭住址和座機號碼。

因為對方是前男友的好朋友,所以前來索要聯絡方式的人中我唯獨對他印象深刻。

印象深刻的原因還有他突如其來的表白和自己優柔寡斷地拒絕。

拒絕的原因有很多,首先,這樣的表白像極了惡作劇讓我尷尬不已。

其次,這是我前男友的朋友,我不想成為一出狗血劇的始作俑者。

最後,還是因為沒有愛吧。

畢竟,在分道揚鑣之際,實在不適合再說這些遲來的綿綿情意了。

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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