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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初婚再婚,最主要得看人品個性,條件什麼的,只是附加的東西,可以參考,但不能因為這些而忽略了前者。

但凡是在這一點上面考慮不周的人,幾乎最後都勢必得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賠上自己的幸福。

“親戚都是親的,你只是外人。”,因為男人這樣一句話,再婚十七年,女人終於果斷結束婚姻!原因為何?相信大家已經明白了。

一起來聽聽當事人的述說吧,應該能讓大家更加對前面所說的那些道理與總結,有進一步清晰與直觀的瞭解。

01

我跟我的二婚老公在一起過了17年,當時我們是各自帶著一個女孩子湊到一起,成為現在的四口之家的。

當時對方每月給我生活費250元,這樣的日子大概一起過了七八年,後來50、100加過兩次,現在他的退休工資每月有八千多元,除開每月給我一千元的生活費以外,再多一分錢他都不捨得付出。

可以講,是個把自己的錢看得死緊的一個男的。

最奇葩的是,前年他做了一個小手術,其實並沒有多大的風險,但他怕他萬一死了,我與他的孩子爭撫卹金、爭家庭財產,硬是事前把我和他的結婚證以及所有與他相關的材料全部偷走藏起來了!

你說這是把我當成他老婆看待的做法嗎?換誰誰不會寒心呢!

02

有誰能相信,我女兒四年大學他學費、生活費沒有給過一分!

因為在他看來,每個月支付給了我那麼一點生活費,就已經完成了身為一個丈夫的責任了。

可那只是他們父女倆吃飯的錢罷了,跟我還有我的女兒沒多少關係。

我們也是出了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的生活開銷的,等於就是兩家人搭夥過日子,總之我別想佔他半點便宜就是了。

而他女婿家做生意沒錢,他卻可以在借給他們一部分錢之外,還私下用我和他的結婚證再加上他的工資本做抵押,向銀行貸款十萬拿給了對方!

跟對待我們母女倆的吝嗇樣完全不一樣。

我不服,問他為什麼寧願幫女婿,也不管自己的妻子。

他卻當面跟我講得非常清楚,說道:“我們是親的,給多少都願意,你只是一個外人怎麼能跟我女婿比!。”

真的,聽完這句話,我連眼淚都流不出來了,徹底心灰意冷!感到一股刺骨的寒意從內心油然升起,蔓延到了全身。

03

跟我結婚十七年,住我的房,水電從來沒有負擔過一分,我卻是他心目當中的外人,你讓我跟誰說理去?

還有,他名下有二套房,兒子女兒各一套(他是離異,與前妻生有一兒一女。當時兒子判給了前妻,女兒判給了他。),如果現在不住我的房,可以講,他連窩都沒一個!

就這樣,我依舊不是跟他同甘共苦的妻子,依舊是他心目當中的外人,你說我還能甘心跟他過下去嗎?

就因為這樣一句話,我終於下定決心果斷跟他離了。

這麼長時間都沒能讓他認為我是家人、是他的伴侶,往後也不過如此而已。

恐怕將來年紀大了,還不知道會面臨一些什麼樣不可想象的事情,不如早點死心離開好得多。

最後只想說的是:這世間,有些人過河拆橋,有些人一開始就是奔著佔便宜去的。

所以建議女人面對再婚這種事情,真得得仔細再仔細、慎重再慎重才行。千萬別像我,再婚十七年,只得到一場勞累!

結語:

男人的人品,決定了二婚的幸福。

與其給別人做免費保姆,不如讓自己的生活自在一點,這是真話。

但是現實生活當中,又存在著很多的不易與具體,女性往往也是因為這些不得已,所以才只能考慮再婚。

畢竟身邊多一個幫手,自己人生當中必須要承擔與面對的一些困難會相應打些折扣。

那麼在這樣一種前提之下,更要擦亮雙眼,把男方看得清楚明白一點才行。

千萬不能“病急亂投醫“,因為不得已而用一種胡亂抓壯丁的方式,隨便將就自己的餘生交到一個自私自利、沒有同情心也沒有想法真正與一個女人同心同德過的男人手中,那樣可能再婚感受真的還不如單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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