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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月離婚名額全部約滿#

有廣州網友指出,近日因有離婚意向,到民政局預約發現,最近一個月竟已“無婚可離”。

這年頭房子要搶,學位要搶,現在連離婚名額也要搶!

所以,如果你有離婚的念頭,一定要提前想清楚,你們的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過不下去的地步,以免留下不必要的遺憾。

我把影響“維繫夫妻關係”因素細分為情感,婚姻滿意度,矛盾衝突,存續意志四個維度,可以作為有沒有必要離婚的參考。

一,情感

情感包括兩個要素,感情基礎和夫妻關係發育。

感情基礎就是,建立婚姻關係前雙方感情的真實狀況。比如,結合方式,是不是自由戀愛,8090後這代人以前都是父母包辦的婚姻。被逼結婚,先結婚後戀愛,就沒有感情基礎;

比如,戀愛時間長短,現在不是流行閃婚,今天見面明天結婚,也沒有感情基礎;還有結婚目的動機,有些人結婚是覺得生活沒著落,找一個人做依靠,這就有風險,當今社會依靠跟婚姻是不掛鉤的,目的方向就偏了。

所以,感情應該是相互吸引,靈魂交換的結果,有感情交換的婚姻才是穩固的。

有人說,現在人活在互聯網裡,沒有接觸吸引的機會,很多都是相親認識的。

相親沒有關係,相親只是一種認識途徑,你們是有了解前提的,各自條件擺正檯面上,至少你們是基於一定了解才相中彼此,這也算感情基礎。

夫妻關係發育,就是你們結婚後形成共同體,親密關係發展程度。比如,一起旅遊,一起做家務,一起裝修房子,一起養育孩子,夫妻兩人共同完成、能促進親密關係的事情。感情基礎如何只是結婚前的事情,婚後感情沒有發育,夫妻關係沒有增進,兩人就沒有婚姻角色認同感,婚姻隨時分崩離析。

來找我的,好多婚姻期間一直吵架的,蜜月期吵、懷孕期吵、生孩子吵,整個婚姻光忙著吵架—冷戰—再吵架了,怎麼發育。

發育需要時間,婚姻半年和婚姻十年不一樣;發育需要一起做事,兩人一事無成的婚姻和諸多事情都辦成的婚姻不一樣;發育更需要共同體聯結,有子女和沒子女的婚姻更不一樣。

二,婚姻滿意度。

很多人的婚姻有基礎、有發育,很穩定,但是滿意度卻很低。我將滿意度分解為基本需求和個人發展。

基本需求很好理解,人要生存衣食住行總要滿足吧,婚姻也一樣。最基本的,支撐生活的麵包有嗎,經濟獨立了嗎,能不靠上一輩人自己做麵包嗎?

有多少婚姻是因為錢的事情崩掉的。

不談這些低層次的需求,夫妻間相互尊重,相互讚美,相互支援,尊重與安全需要滿足了嗎。夫妻吵架很多就是相互不尊重,不把對方放在對等的位置,“你跟我吵,你就是在說我的不是”,“我要吵贏他,我就要揭他的短,讓他說不出話”,是不是這樣想。

還有人結婚了,分不清主次,朋友比老婆重要,下班晚回家,成天跟狐朋狗友鬼混,把老婆放哪了?根本就沒有給對方穩定的安全感。那些讓兩個人舒服、穩定且體面過下去的要素,就是婚姻裡的基本需求,這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就會搖搖欲墜,悲劇收場。

個人發展就是我之前的文章裡提過共同成長。每個人人生規劃、目標不同,夫妻同頻就不一樣,有的人想普普通透過日子,有的人就想幹件成就出來。不能限制對方的發展意願。

第三,矛盾衝突方面。

也是兩個要素,一是導致你想離婚的直接原因;二是你解決衝突的意願,能不能解決,想不想解決,也就是有無和好的可能。

直接原因,從去年統計結果來看,有出軌、家暴、性格不合、婆媳不睦和購房,購房就不說了,很多離婚是為了限購名額。

有些原因很硬,很棘手,比如有人格障礙的,黃賭毒上癮的,這就涉及第二要素,想不想解決,能不能解決。這些離婚原因只是表層,重要的是它對你們夫妻現狀的影響,會不會影響夫妻一起生活的意願,一方的收入是否還繼續用於家庭生活開支,有沒有影響你對家庭概念的看法。

第四,夫妻關係存續意志。

一方面,很多夫妻表面上看好像一定要離婚,可是總會有各種原因導致不能離婚,其實潛意識裡就沒有離婚的意願,究其根本是靠自己無法打破婚姻困境,並且婚姻還能滿足自己的需要。

另一方面,真正不願意在一起繼續婚姻生活的人一定會意志堅定地離婚,這類人結婚前沒有想清楚,結婚後看明白了,眼前的婚姻不是自己想要的,或者說他根本就不適合結婚。因為,這類人是追逐完美的,他們心裡沒有任何物質代價比獲得自我實現、靈魂昇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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