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2021年2月9號,星期二,我最終還是狠下心來把它送走了。
我遇見它的時候,它還是個小朋友,才四個月大。20年3月18號,我把它接到了我的身邊。它的到來給家裡帶來了很多歡樂。雖然它缺點很多(貪玩,貪吃,掉毛...)但是我還是很愛它。
不知不覺它陪了我十個月了。這十個月裡,愛過,討厭過,煩過;但最多還是愛它吧。
以前總是不理解為什麼家裡有孕婦就要轉讓它們出去,現在自家有了孕婦,多多少少能理解一點吧。
養了那麼久說捨得是假的,十個月的時光,不長,但卻足夠讓我記住一輩子,那是屬於我和它的時光。它落過一次水,中過一次毒。
也有人出錢買它,但是我拒絕了。後面一致決定把它送回老家給二伯養,至少我想它了還可以去看看。
最後就希望它去新家了,不要那麼貪玩。不要因為別人給了一點點好吃的就屁顛屁顛跟人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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