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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說,我們幾乎是在不知不覺地愛自己的父母,因為這種愛像人活著一樣自然,只有到了最後分別的時刻,才能看到這種感情的根扎得多深。
年幼的時候,父母傾盡一切養育我們,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喝,節省下來的點點滴滴,全部都留給子女。
尤其子女多的家庭,父母一生都在為子女奔波操勞。當自己年老的時候,卻顛沛流離,居無定所。
有調查發現,子女越多,贍養越難。
01.
彭州90歲的蔣大爺,老伴已經去世49年。
老伴走後,自己的8個子女,都是他一個人拉扯長大,又當爹又當媽,直到談婚論嫁,哪一樣不操心?
如今父親老了,4個兒子承擔了贍養老人的責任。
最初蔣大爺在每個兒子家住一個月。後來又改為每個兒子家住10天。
隨著蔣大爺年齡的增長,行動越來越不利落,也更需要人照顧了。
此時,兒子提出,4個女兒也要參與到照顧老人的隊伍,由8個家庭共同輪流贍養老人,而女兒們堅決不同意。
當老人把子女告上法庭後,引來了子女們強烈不滿。
法庭上,一家人亂成一團,紛紛質問蔣大爺,自己哪裡對他不好了?
女兒說,以前父親來到自己家,女婿給他穿衣服、洗腳、陪著他睡覺,還要怎麼對他。
兒子們更是指著他質問,自己哪裡對他不好。
如此混亂的場面,蔣大爺一言不發,一滴渾濁的淚緩緩流下來。這些就是自己含辛茹苦撫養的子女嗎?父母的恩情,他們還記得多少呢?
一個男人,獨自養育8個子女,一邊賺錢,一邊照顧孩子們,又有誰能體諒他的難處和辛苦?
勞碌一生,卻晚年不幸。
一個人可以養育8個孩子,8個家庭卻容不下一個老人。
02.
鍾婆婆86歲了,有7個子女,在兒子家輪流居住。
然而,這種日子讓鍾婆婆經常遭遇尷尬。
一天,她正在大兒子家門口找龍膽草,大兒媳卻突然“砰”的一聲關上了門,隨後將鍾婆婆所有的東西都扔了出來。
原來,按照規定,鍾婆婆已經在大兒子家住了一個月。大兒媳見日期已到,鍾婆婆還沒有搬走,就趁鍾婆婆在外面時,關上了房門,將她直接趕了出去。
矛盾的起因竟然是鍾婆婆家兩間老舊的破房子。
老六和老七說,這是父親在世的時候就為他們倆過了戶的,每人一間。
當時哥哥姐姐們也沒有異議。後來由於要拆遷,房價大漲,見有利可圖,哥哥姐姐開始不滿,聲稱老人要一起養,房產也要平均分配。
鍾婆婆寧願在老六和老七家裡居住,直到自己死了都不告訴自己其他4個子女。
親如母子,最後形同陌路。
母親的養育之恩,竟敵不過老房子的一角。
03.
81歲的劉大爺自從老伴去世後,就一直一個人生活。
50平的平房,院子非常寬敞,住著也比較舒心。每逢年節,7個子女都會回來陪著他,倒也相安無事。
一天,劉大爺突發腦梗,住進了醫院,經過半個多月的治療,雖然有所好轉,已經不能自理,被小兒子接到家中照顧。
經過一個月的細心照料,劉大爺雖然沒有完全康復,但是已經能出去遛彎了,基本能夠自理。
然而就在此時,已經搬到外地的兒子和女兒突然回來,要求贍養父親。
原來,劉大爺每月有5000多元退休金,平房又賣了10萬,如今身體已經恢復,他們認為太便宜了小弟弟。
最終小弟弟經不起爭吵,父親又沒有主意,小弟弟認為親兄弟打架丟人,讓哥哥將父親接走了。而心裡又十分憋屈,大病一場。
在錢財面前,親情不值一文。
04.
有句話說,母念兒是長江水,兒想母是扁擔長。
聽過一個故事。
兒子很小的時候,和母親一起過橋。兒子不小心掉進河裡。
母親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跟著兒子一起跳了下去。而這位母親並不會游泳,只能和兒子一起在水中撲騰,眼看著就要一起斃命。
這時橋上走過的人趕緊跳入水中,將這對母子救起。
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其他人相救,母子倆會一起失去生命。
多年以後,母親老了,又一次和兒子在橋上走過。
年邁的母親步履蹣跚,一不小心掉了下去。
兒子四處尋找,找到一根扁擔伸入水中搭救母親。無奈,水深流急,母親一直沒有抓住扁擔,最終被河水沖走,丟了性命。
在生命的危急關頭,母親毫不顧惜自己的生命,只要有一線希望,也會拼盡全力,哪怕失去自己的生命,也不會錯過機會。
而兒子總是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去搭救母親,更不會以命換命。
這就是母親和兒子的差別。
母親,永遠是不求回報地付出。兒女之愛父母,不及其萬分之一。
05.
贍養父母的糾紛,都逃不過這兩點;
不願意伺候老人;惦記老人的財產。莊子說過一句話,挾泰山以超北海,不能也,非不為也;為老人折枝,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讓父母老有所依,安享晚年,是子女的責任和義務。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當父母撒手人寰,即使想盡孝,也沒有機會。
不贍養老人,不僅無顏面對自己的兒女,也終會心懷愧疚,遺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