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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講一個讀者的故事(她本人已授權),我覺得很值得未婚的女孩子深思。

01

前一段時間,她和父母打電話說離婚的事情,本來她想的是父母若是不同意,她就一五一十地告訴父母原因:

一,有了孩子後,經濟壓力太大,為此她和丈夫常常發生矛盾、分歧,有幾次丈夫受不了她的囉嗦,竟出手打了她幾記耳光,當時公婆也在場,但沒人上前勸說;二,她覺得自己融不進婆家,一直都被婆婆當作外人,起初,她和婆婆若發生了矛盾,丈夫還能和她站在統一戰線,但不知是不是男人疲於應付婆媳之間這點兒事,漸漸地,丈夫便視若無睹、漠不關心。

她不想讓自己在爛泥般的婚姻裡繼續“消耗”,於是思來想去,便想到了離婚,哪怕是帶著三歲的兒子淨身出戶,她也願意。

為此,她想到了一切,也做好了吃苦的心理準備,甚至還計劃好了離婚後,如何帶著兒子生活、自己如何堅韌地重新來過,她滿懷期待、迫切地想要把自己的想法說給父母聽,也渴望得到父母的支援,然而,在聽到父母對她離婚的態度後,她突然就如洩了氣的皮球。

她的母親既沒有像她所想的那樣追問她離婚的原因,也沒有溫暖地說一些安慰、鼓勵她的話,反而是語氣平淡、甚至接近於冷漠地說了一句:你當初結婚時就聽不進我們的意見,離婚也不必問我們,自己做主便是。之後,便掛了電話。

母親的話讓她既驚愕又心塞,她抹著眼淚,覺得母親太無情、狠心,可是,哭了一陣,待冷靜下來,她反而生氣的不是母親,而是自己。

因為她突然想到了:是自己狠狠傷父母在前,她不該奢求父母還能一味地包容自己。

02

還是要從四年前說起。

那時,她執意要嫁給遠在千里之外的丈夫。

父母不管怎樣苦口婆心地勸說,她都固執地聽不進去,甚至在父母給她分析遠嫁的利弊時,她氣勢洶洶、毫不客氣地說是父母太愛面子,嫌棄她所嫁之人沒錢、給孃家人帶不去“榮耀”。

其實,她父母擔心的並不只是男方的家境問題,雖說她家普普通通,還有一個弟弟,但父母從未對她有過任何的偏頗、不公,反而從小到大,對她格外關心、寵愛;而男方,暫且不說家境極其一般,他還有兩個姐姐,很難說父母是不是“重男輕女”,再加上,雙方不同的生活習俗、環境,她的父母覺得一旦她嫁了過去,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男方一家人對她好還能說得過去,但若是不好,她可是連一個說知心話的人都找不到。

可是,她不聽。

她覺得男友(也就是現在的丈夫)哪哪都好,對她更是好上加好,以他的為人,以後真結了婚,一定會讓她過上好日子。

為此,她也找各種理由去說服父母,在看到父母依舊不鬆口、不點頭時,她倔強地扔下一句“我的婚姻我做主,你們別管太多了!否則,哪怕咱們斷絕關係,我也要嫁過去。

她的這句話像刀子一樣扎進了父母的心裡。

她的母親眼含淚花地問她,當你為了他和我們大吵大鬧時,他在幹什麼?他有勸你別激動、別耍脾氣、和我們好好溝通沒?他連一句安慰、甚至向我們表示好好對你的態度都沒有,任憑你一己之力在爭取,為了這樣的人真的值得嗎?

她覺得母親太過小題大做,是男友嘴笨、不愛表達而已,只要他們兩個人足夠相愛,誰去爭取又有什麼區別呢?

後來,在她的據理力爭之下,最終如她所願,她的父母點了頭。

只是,婚前男方聲稱可以給她五萬的彩禮,但房子不能寫她的名字,因為是自己的父母與兩個姐姐湊了錢,才在當地市區首付了一套房子。

本來她的父母就是硬著頭皮答應了她的婚事,一聽男方這個說法,他們又開始反對。

她看到父母“翻臉”的態度,自然又發了一次脾氣,口口聲聲喊著自己有分寸、不需要父母過分操心。

於是,她的父母再一次妥協。

接親的那一天,母親給了她一張十萬塊錢的卡,還說了這樣一段話:

女兒,你遠嫁、為了男人和父母鬧掰,以後若受了委屈,那也別指望我們!往後你過得好也好,不好也罷,都是你自己選擇的路,希望你能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當時沉浸在自己的喜悅裡,對父母的“傷心”視而不見,還覺得是母親太過悲觀。

當然,她也在心裡暗暗發誓,以後一定要努力生活、好好經營婚姻,要向父母證明,她並沒有選錯人。

03

接下來的經歷,便像她母親所料想的那般。

婚後,她和丈夫過了一段時間的二人世界,但沒過多久,隨著她懷孕,快樂的時光便結束。

她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婆婆就去了她家,至此,就再也沒有離去。

也正是和婆婆住在了同一個屋簷下,她才發現了很多她從來都沒有考慮過的問題:比如,婆婆見不得她讓丈夫做一點家務,因為“從小到大,我兒子就沒幹過這些活兒,這都是咱們女人該乾的事”;比如,婆婆做的飯菜都是他們娘倆的口味,哪怕是她坐月子期間,依然如此,倘若她不喜歡,要麼閉嘴不言,要麼就自己去廚房做;

最讓她容忍不了的一點是:婆婆真的非常重男輕女,整個孕期,婆婆說得最多的就是“一定要生個男娃,可不能像我這樣,接連生了兩個女娃”,後來,看到她生下了小孫子,婆婆重重地吐了一口氣,當面說了一句“還好你爭氣,要不然真不知道我兒子怎麼會看上你。”

她大驚失色,又無語至極。

儘管她以前常聽周圍人說婆媳關係不好相處,但婆婆對丈夫的溺愛,乃至有了婆婆的庇護、丈夫的懶散,都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期。

再加上有了兒子後,兩個姑姐時不時地到來,以及“指點江山”的態度,常常讓她覺得自己像是有了“三個婆婆”。

誠然,也正是因為這些家庭瑣事的堆積,以及丈夫甩手掌櫃的做法,讓她逐漸地心力交瘁。

那幾年,她委屈、心酸、疲憊,每當給父母打電話,都很想“一吐為快”,然而,一想到是自己執意如此,她又沒有了勇氣。

就這樣,渾渾噩噩拖了這麼久,她終於想到了要跳出去、早點脫離。

04

現在,她和丈夫正在辦理離婚,可能過程會有些曲折,但她已決意不再回頭。她的母親雖然當時的態度冷漠,但後來還是表示會力所能及地幫她。

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她說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女孩子,嫁人還是要聽一聽父母的意見,尤其是遠嫁,再怎麼愛一個人,也要理智、不能衝動,愛情和親情,不該不能共存。”

我不知該怎樣安慰她,心裡堵得慌的同時,也覺得她如今的做法是正確的決定。

因為,一段婚姻,如果不能、或者阻擋你成為更好的人,那麼,就沒必要再“湊合”下去,不然,長此以往,只有傷人傷己。

其實,說到底,但凡她在婚前能多思量一些,也會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彎路。

很多時候,父母對子女婚姻的“插手”,可能會讓我們不舒服、排斥,但不妨暫時放下自己的偏見,去看一看父母是在哪些方面心存擔憂。

如果是經濟條件、距離,這些依靠後天努力可以改變的因素,那麼,子女自己拿主意也可以,但若是人品或者家風,這些難以改變的先天條件,子女一定要用心去斟酌一番。

因為,一個人的成長環境能很大程度地影響到ta的思想、格局、價值觀。

只有你能接受一個人的家庭以及這個家庭的生活方式,才有可能真正去接納這個人。

05

那麼,女孩子就不能遠嫁嗎?

自然不是。

不管是遠嫁,還是近嫁,都要深思熟慮,不要為了一個男人而和自己的父母決裂。

其實,不管男女,當你為了和對方在一起的時候,如果整個過程中,都是你一個人在努力爭取,對方一直默不作聲、或者是任由你和自己的父母鬧掰,那麼,這段關係,你就不得不重新考慮。

因為,真正愛一個人,一定會愛屋及烏的。ta若愛你,勢必會尊重你的父母,哪怕是態度誠懇地在你父母面前立誓“好好待你”,也好過一聲不響的冷眼旁觀。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子,也包括曾經的我,都曾對愛情義無反顧,覺得只要能和自己心愛之人在一起,其他的就不是問題。

對愛情專一、忠貞不渝是好的,但是滿腦子只有愛情,容不得他人有一點意見或者說半句不是,那不是有主見、有想法,而是固執、愚鈍。

有一句話叫:“結婚你不是嫁給了某一個人,而是嫁給了這個人的全部社會關係。所以你嫁給一個什麼家庭, 就會有什麼樣的婚姻。

婚姻不像談戀愛那麼簡單,它需要考慮方方面面,除了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外,重要的還是對方的家風和人品。

家風端正、明事理的人家,不僅父母比較容易打交道,而且子女也一定不會太差,因為ta從小到大受到的都是這種好的薰陶,對人對事自然更加寬容、平和。

好的家風,可以讓家宅安寧、和諧;

而好的人品,則能保證婚姻的幸福。

有時候,與其在婚後懊惱、悔恨沒有聽父母的話,不如在婚前理智一些、好好考慮。

愛情雖美好、讓人嚮往,但親情一樣可貴、值得珍惜。

切莫讓自己的一時衝動,而斷了“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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