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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的,當初嫁他的時候四十多萬的債,帶著個三週的女兒,沒有婆婆,公公體質不好,有個後老伴兒。我媽幫著買的房,頭三年除了還債就是伺候他的孩子,大女兒判給她媽了,不養,扔給我們,我自己懷著孕再帶著兩孩子,家裡很窮,但是每月都會給公公送生活費的,每月千八百塊錢,都是我的工資支付。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矛盾無數,管了就是不對,就是你容不下他閨女,慢慢的我也退步了,不管還不行嗎?後來老大找她媽生活去了(她媽再婚了)剩下老二和老三,本以為消停點了,2020年,因為管老二的學習和作業,老二耍脾氣找她媽去了,十月份去的,到現在這幾個月裡,倆孩子不斷要錢,正常的不正常的錢一直在要,她媽是一分不出。買啥都是我報銷,學校裡交幾十塊錢也得找我報銷的,開始,都是他偷著給,而且,看聊天記錄內容,他還不在孩子面前說我好話,後來,我就提出來了,他就主動說,以後孩子要錢直接找我,我也認可了,最起碼,我們兩辛苦掙的錢也是透過我花出去的,想著孩子也能對我尊重些。可是呢,我明明總是主動給,還總多給,他竟然還是覺得自己的孩子不夠花,還是偷著給,而且,還把記錄刪除,每週零用錢200,買衣服都是給500,而且還不是給一回,剛14歲的孩子,過年給兩孩子了700塊錢,昨天他又揹著我給了,還刪除轉賬記錄了,當時他拿著手機躺在我旁邊,他以為我沒看見,其實我看見了,當時我沒說話。

第二天早上,我不經意的問了他一句,你是不是給孩子錢花了,他當時就不滿意了,摔東西,嘴裡也開始哼哈的,我說既然商量好的事情,怎麼能這麼做呢?如果你實在覺得你的孩子跟我拿錢太委屈,以後就自己給好了,我不插手了,還省著刪了,以後出錢出力的事都歸你辦,你的錢你自己拿著,你的債自己還,三個孩子所有開支你承擔。我辛辛苦苦這麼多年,每年都拿回家十幾萬,孩子上學的事都是我處理,他就當個現成的爹,還要我怎樣?他的孩子,判給他的沒判給他的,我都伺候十年了,花錢有數嗎?大閨女從小到大手機我都給買五六個了,開店,學開車等等,大錢小錢全是從我家裡拿,後媽都啥樣啊?今天晚上回來跟我一頓耍,說什麼各過各的,收拾東西走了,我一句話都沒說,沒啥可說的。留下你,將來的煩惱更多,我還是回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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