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現任是相愛在一起的,話是這樣說,他愛不愛我,直到現在我都沒搞明白,我們現在是因為他不接受我的小孩,分居兩地過了七年,他就不離婚,今年他孩子結婚,讓我回去,孩子一直叫我媽,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回去幫忙操辦了婚事,走的時候他給我裝了一千塊錢,我都沒明白這是給的啥錢,工錢嗎,因為他從來沒捨得給我花過錢,他家窮,孩子還上大學,我知道他不容易,也就沒跟他計較過,可孩子都畢業工作了,去年過年非讓回去,接我已經中午了,就在飯店吃個快餐,幾十塊錢都不掏,等我買單,我一個女人又是租房又是養孩子,他根本就不會想到我是多麼的不容易,這麼多年從30耗到四十多歲,我一直想著有一天他孩子畢業了,他會對我好,可是,是我想多了,今年辦完婚事,他把我送到火車站,他回家就告訴我他家孩子不同意我家小孩來他家看我,我對他還抱有一絲希望,畢竟是2婚了,在離了也怕別人笑話,可他呢,連我家孩子來看我都不讓,這是他完成責任了在逼我自己離開了?呵呵他可是比我大八歲啊,現在五十了,老男人真是可怕,我也把他所有的聯絡方式都刪了包括照片,這次我真的是死心了,男人啊,真的就是狼,能保護你,也能吃了你。在這場婚姻裡他應該是沒愛過我,只是我自己喜歡他罷了,他不適合當我老公,離了吧,毫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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