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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情感觀點關鍵詞:華盛頓合作規律。

這兩天看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管理理論,叫做“華盛頓合作規律”——一個人敷衍了事,兩個人互相推諉,三個人則永無成事之日。

這個理論規律跟我們所熟知的“三個和尚”的故事類似,都是在說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問題。

由此我想到在愛情裡,似乎也是一樣的道理。

有心理學專家曾把愛情比喻成男女雙方的一場“貿易”,認為兩人都是在按照自己的資源、背景和條件來挑選適合的“貿易交換物件”。

按照這個理論推演,我們似乎也可以理解為何很多人認同經營婚姻就像經營一家公司這一理念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經營婚姻確實如同經營公司一樣,需要這個團隊中的每一位成員為了“家庭/公司”付出努力,才能讓這個組織更加強大。

而婚姻能夠更加穩定的前提也如同公司越來越好一樣,需要的是成員的“合作”。

但在公司裡有一種人力內耗現象名為“邦尼人力定律”,即“一個人一分鐘可以挖一個洞,六十個人卻不能一秒鐘挖一個洞。”

所以,在婚姻裡,合作是一回事,如何合作卻是另一回事。

01:愛情裡的合作,更加微妙複雜。

當我們在經營公司的時候,為了促成團隊成員之間的合作會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甚至為了監督合作的執行力還會設定專人來進行監督、管理。

然而在愛情裡,除了當事人雙方按照感情的發展節奏以及互相之間的理解包容來“自我監督”外,並不會有太多硬性的規定。

這樣一來,愛情裡的合作就會明顯比其他合作更有難度。

華盛頓合作規律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合作並非靜止不動的,而是更像方向各異的能力,當能量相互推動時會事半功倍,當能量相互牴觸時則一事無成。

在愛情、婚姻的經營方面,不也是一樣的道理麼?

俗話說:“夫妻同心,其利斷金。”

所謂“同心”,不就是兩人的合作能量能夠相互推進麼?

可畢竟經營婚姻愛情跟經營一家公司還是有本質區別的,尤其是在愛情裡我們無法真正像在公司裡那般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所以相對而言,愛情裡的合作,會更加微妙且複雜。

再加上兩人在經營愛情的時候,更多是以“感性”作為主要的評判屬性,無疑就會讓愛情裡的合作變得愈加複雜。

“清官難斷家務事”,本質上說的就是這麼個道理。

02:兩個人在一起,不是簡單的“1+1”演算法。

無論是“華盛頓合作規律”,還是“三個和尚”的故事,我們都可以清楚瞭解到一個現實情況:合作,不只是簡單的人力相加。

釣過螃蟹的人或許知道,當你在簍子中放一群螃蟹,不必蓋上蓋子,螃蟹是爬不出來的。因為只要有一隻想往上爬,其他螃蟹便會紛紛攀附在它的身上,把它也拉下來,最後沒有一隻能夠出去。

在經營企業的時候,我們做管理的核心目的並非是讓每個人都做到最好,而是要儘可能減少人力的內耗。

同理而言,在愛情中,兩個人在一起時,也並非只是簡單的“1+1”演算法。

主要有兩種常見的情況:

一是“1+1>2”的積極作用。

也就是前面我們所提到的,當婚姻愛情中兩個當事人能夠“同心同德”之時,兩人在一起就能發揮出遠超過“1+1”的能量。

從而讓兩人的感情發展更加順利,婚姻生活也越來越美滿幸福。

而另一種則是大多數伴侶之間常出現的“1+1<2”的負面情況。

或許是因為兩人在婚姻愛情中都缺乏一定的責任心,所以兩人因為愛情中的“激情”而在一起,卻在冷靜之後遇到問題時相互推諉導致。

又或者是當兩人在一起之後,除了要面對自己的問題、對方的問題,還會面對兩個人一起產生的新問題。

當“問題”超過了“責任”的範疇之後,兩人之間的合作便會出狀況,感情也會出問題。

03:搞清楚“愛情三角定理”,有益於兩人感情發展。

為了破解“華盛頓合作規律”,管理學專家們想出瞭如明確分工、有效激勵、目標管理等策略來應對。

然而在面對愛情的類似現象,或許搞清楚由著名心理學家斯滕伯格提出的“愛情三角定理” 更有益於兩人感情的發展。

斯滕伯格在“愛情三角定理”中提出,愛情應該由三種成分組成:激情(熱情)、親密、承諾(責任)。

熱情是情緒上的著迷;親密是愛情中的溫暖體驗;而責任則是維持感情長久的關鍵。

經營婚姻愛情時,我們無法做到用硬性的規章制度來約束對方,只能透過相互之間“靈魂”及“責任”上的同頻來獲得更好的合作,因此推進兩人之間的感情發展。

愛一個人需要勇氣,但同時更需要能力。沒有能力的勇氣,很多時候只能“有心無力”。

而“能力”的具體呈現方式根據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具象化表達,但“責任”,一定是前提。

一個再有能力的人,如果缺乏對愛情、對婚姻、對家庭的責任心,那麼終究不可能讓兩人的合作長久,感情也很難維繫。

親密和熱情可以透過相處的時間累積來逐漸加深,但責任是一開始就必須具備的。

結語:愛情和現實之間總會差距,感性和理性要相互並存。

我們常說,婚姻家庭不是講理的地方,而是講情的。我們不能像在公司裡一樣跟同事、跟領導之間透過講道理來達成共識,促進合作。

在愛情裡,講道理可能會適得其反。

但這不代表我們在經營婚姻愛情時就只能“感性”,因為愛情和現實之間總會有一定的差距,拉近兩者差距的關鍵,就是保持愛情中一定程度的“理性”。

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面前,我們要多一些“感性”,不至於因為小事的爭執而加劇兩人之間的矛盾。

但在很多原則性問題面前,我們則要多一些“理性”,不然可能會因為不夠理性而給兩人的愛情、婚姻、家庭帶來更大傷害。

就像“華盛頓合作規律”或者“三個和尚”的故事一樣,愛情裡兩個人之間的合作也需要我們找到更適合的、相互推進促進的方式才行。

在任何組織中,人的行為都是互相影響、互相制約、互相補充和互相適應的,所以想要促進兩人之間 的感情發展,彼此能夠成長自我和對方才是最佳的合作模式。

要知道:幸福的愛情,不是相互依賴,而是相互成長。

—END—

互動話題:你認為愛情裡的兩個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什麼?

我是知陽,感恩遇見,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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