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母親說,在我很小的時候,一個走村串寨的算命先生說我是“離祖之命”。果不其然,我17歲離開家,參軍、成家、重新擇業,一路走來,已四十餘載,與老家是漸行漸遠......
在部隊時,回家也不叫“回家”,而稱作“探親”。職務不同、結婚後安家地與部隊的距離遠近,探親的假期是不一樣的。我家屬在駐地附近,只能享受每4年才有一次的探親假,且假期僅有20天。在部隊的那些日子裡,只有在思念中,陪伴著父母慢慢變老。
離開部隊後,我依然留在部隊所在的城市。回家就不再有硬性的約束,媳婦也很體諒我的思鄉情結,所以,我只遵從自己的內心,隨時都可以回去看望父母,那是我倍感幸福的時光。屈指一算,離開家整整四十一年了,這期間共計回家三十多次,在家陪伴父母的時間累計起來不超過一年半的時間。父母養我十七年,我卻伺候父母一年多,養育之恩何以能報?
幾年前,父母先後去世,在他們臨終時,我都沒有在家,沒有為他們做過一次飯,送過一次水,就連“閉眼”時沒有送終盡孝,等到“走了”匆匆回家送他們最後一程。現在想來,甚是愧疚。
也許,對家鄉的思念,將會伴著今後的日子,“回家”也將是我永遠難以解開的心結。父母在世時,回家是件高興的事,心境坦然,溫馨甜蜜。在老人面前,我永遠是長不大的孩子,還可以假裝任性。每次回家,總感得時間過得太快,二十天的假期一晃就過去了。然而,父母離世後,“回家”的感覺陡然變得與以前不一樣了。儘管根基依在,親情依存,兄弟姊妹相見感情猶深,侄男侄女相待熱情有加,但是,缺失了父母作為“回家”最硬核的因素,現在回家只能看到他們照片上的笑容,內心深處的痛便油然而生,泫然欲泣。
以前,“家”只有一個,那就是住父母的地方,以父母為中心的“大家”。父母不在,“大家”便轟然坍塌,我們兄弟姊妹幾個的小家便成了各自子女們的“大家”。沒有了自己的“大家”,兄弟姊妹的家成了我暫住的家,這家和那家再好,也是無法替代過去的“大家”。
父母在,家就在。家,其實就是父母,那裡住著割捨不了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