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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從哪年開始,回到村莊總是不免被提起婚戀話題。

注意,是“被”。

我是有意無意地迴避這個話題的。

我感覺這個話題涉及了比較敏感的個人隱私,我不太想說,也不好意思去打聽。

關於戀愛,是談過那麼幾段的,不過最後都無疾而終了。

我不覺得分手是一件可恥或者說遺憾的事情,只能說兩塊磁鐵都在同級,相互排斥是必然的;反之,若是一個在N極,一個在S極,相互吸引則亦是必然的。

然而,關於婚姻,我認為這是一個嚴肅複雜的問題,遠不是有些人所以為的一男一女結合生子罷了那麼輕鬆簡單。

婚姻,是柴、是米、是茶,

和油鹽醬醋;

婚姻,是鍋、是棉被,

和房屋;

婚姻,是尊重、是理解,

和包容;

婚姻,是苟且,

亦是詩和遠方。

婚姻,是戰爭,

亦是和平。

大道至簡,所有關於婚姻話題的無非“錢”“愛”二字。

有錢無愛,結得了婚,長久不了婚姻,抑或是不甚理想;

無錢無愛,無緣婚姻,縱使結了婚也勢必會一團糟;

無錢有愛,或許會結婚,要麼長相廝守,要麼曇花一現;

有錢有愛,婚姻的最佳境界,幸福長久。

一言以蔽之,只有同時具備錢與愛人的能力,相對來說,才更適合結婚,婚姻也才會堅如磐石,固若金湯。

這兩種能力,不分男女,只不過前者對男性的要求更高一些罷了,而這也無可厚非。

縱覽歷史長河,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主要不還是男性當嗎?

女性當家自然也是有的,但毫無疑問只佔極少數,這是眾所周知的。

因此,一味地怨言誰物質、誰現實、誰拜金、誰挑剔,毫無意義,也大可不必。

婚姻,是選擇題,不是人生的必答題。

不具備錢與愛人的能力,索性這道題暫時空到那比較合適,想答亦不是不可,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乃是需要多次被注入的強心劑,否則脆弱的心臟遲早崩潰。

這是無數70後、80後以及90後的婚姻案例(少幸福,多悲劇)告訴我的這條警句,我把它奉為我對婚姻的圭臬,以時刻提醒自己:

看到沒有,你要是不具備這兩種能力而盲目結婚,勢必會重蹈他們的覆轍,血淋淋的案例擺在那呢!

今日之時代,離一次婚,無可厚非;離兩次婚,勉強可以理解;離三次婚,這無疑就是蠢了。

我們的婚姻,終歸是自己過的,任由那些愛嘴舌的人嘴舌,而斷不可盲目聽從嘴舌之徒。

眼下的我們適不適合結婚?我們究竟想不想結婚?

大概只有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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