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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認識時,當時我們都22,我賣服裝的,他沒有工作,算是個混混!年輕嘛,喜歡這樣的,當時我媽同事給我介紹個機關單位上班的,我不喜歡那個人,覺得死板!喜歡老公!於是瞞著我媽跟他處物件,處了兩年,他跟別人打架給人打的,後果相當嚴重,判了12年。

前面兩三年,我給他存錢,去看他,後來就不去了!慢慢地沒有聯絡了!這些年我也處了其他物件,各種原因,就是結不了婚!我媽愁夠嗆!

第一,他特別喜歡喝酒,每次都喝醉!第二,特別能犟,沒理辨三分!第三,推脫責任,不管大事小事,他馬上把自己撇乾淨!把責任推給別人!後來我們有了孩子,開始了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的日子!每次有一次吵架他動手了,打了我,我半個月沒出門!孩子小,我原諒他了!後來我們買了房子,月供3000!買了車全款的!這些錢是當年叫他打架那人賠償他的!也有我們結婚收的禮金和我媽給的陪嫁!

孩子一天一天大了,我照顧孩子,工作不了,他也不出去工作,坐吃山空,現在手裡存款幾乎沒有了,只有一個房子,一臺車!他還是不出去工作!我們還是經常吵架,因為雞毛蒜皮的事,就能大吵一架,他摔東西,大喊大叫,我覺得他好像心裡有問題,可是他不承認!我現在想離婚,我們無數次說過離婚,也協議過,房子歸我,車歸他,沒有存款!

可是孩子才不到兩歲,我沒有辦法工作,一個月3000的的房貸,孩子奶粉2000,我沒辦法養活孩子!可將就過,又實在過不下去!我愛生氣,現在我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氣的肺結核復發吃了很多藥!不吵架的時候,他對我很好,一吵架就像精神病一樣,大吼大叫!我總感覺下一秒他就會殺了我!我想離婚可是經濟不允許!我該怎麼辦?

我大概敘述了一下,麻煩老師幫忙整理整理,發出去!也請老師幫我解惑。我到底應不應該跟他過下去,過,沒感情,無數次我都想趁他睡著殺了他!以洩心頭之恨!不過,離婚了我沒法養活孩子,他不要孩子,也不給撫養費!我好難!

有位傾訴者,嫁給一位二婚男士,有一天,這位男士與前妻的孩子有病了,這位男士去看孩子,也給孩子拿了一些看病的錢,結果這位傾訴者就受不了了,大哭大鬧,來傾訴說是生活對她太難。我說,婚前你就應該考慮到會是這樣的,這不都是極其簡單的可以預見的事情嗎?她說,她婚前雖知道丈夫是二婚,但確實沒想到這些。我喝了口水,又喝了一口水……看了看窗外的藍天說,人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下面回到你的傾訴上來。

一聲嘆息啊!年輕時太沖動。12年,在裡面和在外面,對人的各方面的塑造是不一樣的。

從人性學,我給你簡單分析一下,你列舉的他的三點,你說,第一,他特別喜歡喝酒,每次都喝醉!我說,12年沒喝到,出來肯定多喝一點。你說,第二,特別能犟,沒理辨三分!我說,12年啊,這是他潛意識的一種自我保護。如果當年能保護好自己,就不用進去了。第三,推脫責任,不管大事小事,他馬上把自己撇乾淨!把責任推給別人!我說,12年啊,這是他潛意識的一種自我保護,如果當年能把責任推出去,就不用進去了。我這麼說,你能明白什麼意思嗎?

我提醒你,你不能忽視了,那12年對他各方面的塑造和影響。不過婚前,你可能沒有考慮過這些。所以生活不如意,你不能單方面都把責任推給他,畢竟他沒有欺騙,也沒有隱瞞你什麼,更沒有逼著你和他結婚。

那麼生活過到這個份上,希望你能更多的理解他,例如找工作這事,可能不是他不想找,只是你想一想,有些工作一找,就要說出過去的經歷,這對他來說也真是一種痛苦,他是不想說那些事的。你理解了他的不易,可能就不會對他,這個你曾經愛著的男人,有那麼多的憎恨了。這樣,你才能引導他,例如不去給別人打工,那是否可以讓他自己做點買賣。

期望你帶著一顆愛與理性的心去引導他,畢竟你說他對你挺好的,那也就意味著,不是說無可救藥。

但有些話也要跟他講明白,例如不能動手打人,如果打人,後果是什麼,都要事先講清楚,做好心理上的準備,行為上的準備。

接下來看看他的行為表現。

對於有過不好經歷的人,要多理解,並給予幫助,因為他是你自己選的丈夫,他是孩子的爸爸。如果你盡力了,實在不行,也算是對得起孩子,對得起自己,對得起他了。當然,想要飛,你就得學會自食其力,這是常識。

祝願有底線的寬容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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